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如题所述

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1、转出未交增值税是指将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含留抵税)的差额转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过程,它是对当月应交增值税的一种结算,转出的金额就是当月要缴纳的增值税。
2、进项税转出主要是针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来说的,是对进项税的冲减,会造成应缴增值税的增加。当期转出进项税会造成当期转出未交增值税(当期应纳增值税)的增加。

进项税额转出是什么意思

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专案,已经认证抵扣的,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即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专案、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专案,而是用于非应税专案、免税专案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
简单一点解释就是,已经认证或者抵扣销项之后的进项税要冲减出来,
转出的原因有很多种。
比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库存档亏(实物比账面少了),账面盘亏部分就要做相应的进项税转出。因为自然灾害导致库存档亏是可以有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理之前就的将之前抵扣的进项冲减出来,再盘亏处理。(自我见解,请采纳)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己交税金,未交转出,多交转出,待抵扣进项税务额,未交增值税)例项运用。

(一)应交增值税
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定“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定“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定上述专栏。
1.国内采购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避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接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物资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专案,或直接用于免税专案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股利”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9.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12.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3.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结转后,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二)未交增值税。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跟凭证上转出未交增值税的金额对不上

可能存在应交与实交的差额。譬如,预交税额、上月多交抵扣等

为什么进项税额转出是记入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是企业的负债,在贷方反应,税法规定“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缴增值税,所以计入借方;
当企业存货发生非常损失时,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冲回,相应的要补缴增值税,所以“进项税额转出”应记入应交增值税的贷方。

请问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是什么意思,包含哪些?

一、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以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二、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简称即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已入帐,月末需要转出至成本中。
三、转出多交增值税是记录企业月末将当月多交增值税的转出额,此项转帐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不会包含多交增值税因素。

出口退税 是指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根据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出来的
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是已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等更改用途,更改后的用途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转出多交增值税 按字面意思理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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