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9月我父亲与我母亲签订的协议,没有公证有证人,他们没有结婚,生下我后来分开,协议里表示有两套房是我的,我母亲只有居住权,但因为我年龄小所以两套房子的产权都是我妈的名字,后来我妈再婚分别有一儿一女同母异父,但是后来他们均离婚,且我弟弟和我妹妹的抚养权都在他们各自的父亲那边,只有我一人跟着我妈。
问题:1、这份协议是否有效?2、我同母异父的弟弟和妹妹将来是否有权来分这两套房子?
你的父母和你有房产的协议协议中写清楚了将来房产归你。
虽然有这样的协议,但是房产证的名字却是你妈同母异父的弟弟所有。
正是因为房产证的名字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所有所以在产权归属上应该是属于你的弟弟和你并没有关系。
不仅如此,这套房产其实和你的父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
因为这套房产的产权人是你的弟弟。所以你的父母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处置的权利。
所以给你签的这份协议,虽然是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但是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因为实际房屋的产权还是你的弟弟。所以如果你想要取得这套房屋的产权,那么你应该和你的父母进行协商。将这套房屋的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
一旦房屋的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样就是完完全全的属于你个人所有。
所以如果你想要取得这套房屋的产权,那么你就应该和你的父母以及合理的弟弟进行协商。并且最终将你弟弟的房产过户到你名下。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让房屋的,所有权真正的属于你。
所以你和你父母之间签的协议也仅仅是协议而已。想要这样的协议,真正的生肖那么你就需要和你的父母以及你的弟弟三个人在一起协商。
因为毕竟房屋真正的所有者是你的弟弟。因为房产证上清楚的写的是你弟的名字。
所以公民和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协议,虽然有效率,但是也要有前提的。因为这套房产的产权归你弟弟所有和你的父母没有任何的关系,你的父母其实是没有任何的处置的权利。所以他跟你签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协议。如果你真正的想取得这套房产,那么就应该让你的弟弟将房屋的产权过户给你。这样才会让房屋的产权真正的归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