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客拒不搬离,房东在提起诉讼期间能否申请法院封门实行财产保全?

如题所述

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协商不成或房屋租赁到期不搬出物品的,只能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当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房东要求收回房屋的,租客应该及时腾房,这是应有之义,大家好聚好散,只是生活中,合同期满房东不在租房了,有些租客会拒绝搬出房屋,继续强行使用房屋,有的人会主动强行继续交租,有的人干脆霸占房屋。倘若房东想强行清屋,就百般阻挠,声称不见这不见了那,要到法院起诉,如果房东报警了,往往警察来了之后,就会咬定是民事纠纷,和警察没啥关系,也不接受警察调解,要是遇到这种极品租客,房东就只能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了,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将人赶走,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协商不成或房屋租赁到期不搬出物品的,只能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房东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了,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将人赶走,房东只要拿着租客的身份资料、起诉书及证据,就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走,赔偿租金及利息损失等费用,一般像这类案件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法院都能很快审结的,只要证据充分,房东肯定能胜诉,如果房东胜诉后,租客依然没有搬走的,赖在房屋的,房东还可以拿着法院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行清房并划扣相关的费用,总而言之,面对极品租客时,房东最好依法行事,不要擅自采取强行清房、偷偷清房等措施,避免被倒打一把,成了被告,到时候就可能需要赔偿租客的损失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21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客拒不搬离,房东在提起诉讼期间,不能申请法院封门实行财产保全。
这种情况不属于法院财产保全的范围。
租客不愿意搬离,房主可以要求租客继续支付租赁费,直到搬离房屋的那一天。
第2个回答  2019-09-21
房产被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出租,租客的权益难以保障,最好不要租赁这样的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