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如题所述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举,它突破了一大二公、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户,确立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赋予了农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是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有效经营方式。农民通过承包本集体农村土地,得到的是对本集体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体现在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了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权上,农民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选择效益最好的农作物进行种植,打破了过去那种统一计划的经营模式;农民在依法纳税或者交费之后,其他收益都归自己所有,由自己自由支配,打破了过去那种“大锅饭”式的分配方式。多劳能够多得,农民得到了实惠,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2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家庭承包经营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效方式。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整个农村的生产力才能活跃起来,集体经济才能得到发展,所以说,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基础。集体统一经营对促进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生产是必不可少的,一些农田水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一些产前、产后等生产环节的服务,组织开发性生产,举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等,这都不是一家一户所能办到的,需要集体统一经营。集体统一经营主要是增强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产积累等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强对农户的服务功能。因此,这就需要逐步壮大集体经营实力,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从某些生产环节的服务发展到生产全过程的服务,并向产前、产后的服务延伸。与此同时,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纽带,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这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村集体组织的综合服务与国家和社会的专业性服务密切结合,构成农业服务化体系。通过服务体联结千家万户,使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促进我国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这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我国农村和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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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7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举,它突破了一大二公、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户,确立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赋予了农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是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有效经营方式。农民通过承包本集体农村土地,得到的是对本集体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体现在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了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权上,农民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选择效益最好的农作物进行种植,打破了过去那种统一计划的经营模式;农民在依法纳税或者交费之后,其他收益都归自己所有,由自己自由支配,打破了过去那种“大锅饭”式的分配方式。多劳能够多得,农民得到了实惠,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2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家庭承包经营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效方式。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整个农村的生产力才能活跃起来,集体经济才能得到发展,所以说,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基础。集体统一经营对促进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生产是必不可少的,一些农田水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一些产前、产后等生产环节的服务,组织开发性生产,举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等,这都不是一家一户所能办到的,需要集体统一经营。集体统一经营主要是增强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产积累等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强对农户的服务功能。因此,这就需要逐步壮大集体经营实力,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从某些生产环节的服务发展到生产全过程的服务,并向产前、产后的服务延伸。与此同时,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纽带,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这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村集体组织的综合服务与国家和社会的专业性服务密切结合,构成农业服务化体系。通过服务体联结千家万户,使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促进我国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这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我国农村和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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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0-14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举,它突破了一大二公、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户,确立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赋予了农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是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有效经营方式。农民通过承包本集体农村土地,得到的是对本集体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体现在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了经营自主权和收益权上,农民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选择效益最好的农作物进行种植,打破了过去那种统一计划的经营模式;农民在依法纳税或者交费之后,其他收益都归自己所有,由自己自由支配,打破了过去那种“大锅饭”式的分配方式。多劳能够多得,农民得到了实惠,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20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家庭承包经营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有效方式。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整个农村的生产力才能活跃起来,集体经济才能得到发展,所以说,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基础。集体统一经营对促进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生产是必不可少的,一些农田水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一些产前、产后等生产环节的服务,组织开发性生产,举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等等,这都不是一家一户所能办到的,需要集体统一经营。集体统一经营主要是增强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产积累等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强对农户的服务功能。因此,这就需要逐步壮大集体经营实力,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从某些生产环节的服务发展到生产全过程的服务,并向产前、产后的服务延伸。与此同时,以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为纽带,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化服务组织。这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村集体组织的综合服务与国家和社会的专业性服务密切结合,构成农业服务化体系。通过服务体联结千家万户,使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与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促进我国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这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我国农村和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第3个回答  2019-09-04
我国93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包干到户;;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责任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请问这两种体制的区别是什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家庭承包责任制,责任到人'不是一个意思.
第4个回答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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