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吵中对方先动手,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争吵中对方先动手,你是否还手?目前动手造成的后果是什么?是否造成伤害?实在不知道怎么解决的话就报警,让警方来从中协调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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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5
吵架时对方先动手打人,按照造成的伤害后果处理。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如果造成轻微伤,应当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2个回答  2019-08-05
谁打伤人,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被告能证明原告也有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被告人的责任,这是处理打驾架赔偿纠纷的原则。
这位网友,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两人争吵,如果你不激恕对方,对手一般不会动手,所以,双方都有责任,应该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大家都要检讨自己,吸取教训,以防以后再发生严重的后果。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2019-08-05
有句话说得好,

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

有时候为一点点小事而争吵,

其时一点意义都没有,

又是何苦,两个人都受伤,

事情发生了,

都冷静冷静吧,

都要找到自己的错,

不要光顾着生气了,

日子还得继续呀!

希望你们能吸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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