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代开的发票还需要再盖章吗?

如题所述

普票需在备注栏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发票章,专票的话不需要加盖本单位章。

税务机关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代开发票的种类可分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中,根据(国税函[2004]1024)规定: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05年1月1日起,税法要求需要收款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再对税务机关是否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做出要求。

代开的普通发票,要求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加盖收款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管理要求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不需要同时加盖收款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经与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沟通,税务机关认为代开的普通发票不需要再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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