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与A公司签订联营合同,扣点为销售额的20%,商品售价由A公司定,商场代收销售款,其他费用1000。08年1月,A公司在商场销售10000元(含税零售价),A公司开给商场的增值税票金额为10000*(1-20%)=8000元,回款金额为8000-1000=7000元。请问商场的相关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某商场与A公司都为一般纳税人
成本确认多少分录怎样出,付8000货款怎样做,还有收1000的费用收入怎样做账务处理?
追答付8000货款做【应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记:库存商品 6837.61元。
借记:应缴税费--进项税1162.39元。
贷记:相应科目 8000元。
………
销售成本结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6837.61元。
贷记:库存商品 6837.61元。
……
1000的费用收入做:
借记:相应科目 1000元。
贷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或主营业务成本1000元。
不管库存,涉及不到库存商品吧,回款也只回7000呀,收到的1000元也要上税呀
追答通过这个科目核算,应该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