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如题所述

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的学籍管理中有严格的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考核,通过考核及格才能获得学分,成绩和学分会记录在学生成绩册和个人档案中。


选课过程也需通过学校的《网上选课系统》,未经该系统办理手续而擅自修读课程并考核的成绩将不被承认。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主要课程通常为考试,其余为考查,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占比不超过30%,包括小测验、出勤、作业、期中考试和实验实习论文等。


学生有正常考试和补考的机会,课程成绩不及格可重修,但次数不限。政治理论课、德育课等不可申请免修或免听。对于成绩不满,根据不同课程类型,如公共基础课程需达到40分以上才能补考,专业课程不合格可补考一次,不及格则需重修。公共选修课不安排补考,学生需通过重修或改选获取学分。


学习质量的评估依据是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GPA),缺考、作弊等违规行为将导致课程记零分,并可能影响奖学金、升学等资格。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缺勤也会对考核成绩产生影响,需补做或重做。


对于旷课、不完成作业等行为,会扣除部分平时成绩,严重者可能导致总成绩下降。所有课程的成绩将以百分制或等级制记录,补考和重修成绩也将如实反映在成绩册中。


扩展资料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学分制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对学校原定的《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分为:入学与注册,学制,学分,考核与成绩记载,降级与退学,毕业、结业、肆业,转专业与转学,停学、休学与复学,附则等九章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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