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怎样办理政治疪护

如题所述

【申请政治庇护的程序】  美国移民法首先区分难民(Refugee)和政治庇护(Asylum)。所谓难民,按照美国移民法中1980难民法案的解释是指某个人,由于他或她的种族,宗教信仰,国籍,参加某一特定社会团体,或其政治观点,在母国受到迫害或有可以信服的理由担心受迫害,不能或不愿意返回他或她的原国籍所在国。美国移民法对在国外的难民申请者和到达美国国境的申请者规定了不同的申请程序,后者被称为政治庇护(Asylum)。  在美国的政治庇护申请者可以遵循下列程序寻求政治庇护身份。注意这一程序不适用于已经进入驱逐出境程序(Removal)后才提出政治庇护的申请人。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美国国境  一个寻求政治庇护的人可以在进入美国国境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进入美国的机场,边境等口岸,进行移民检查时,提出申请。不论个人的是否具有合法身份,有无合法签证或护照,只要到达美国口岸,都可以提出申请。  第二步:提出申请  只有当申请人还没有被通知向移民法官报到,进入驱逐出境程序,一个人才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这是因为在911后的移民法改革中,移民局被划入国土安全部(DHS)而移民法官仍属于司法部(DOJ)。通常,除非特殊情况,一个人必须在进入美国国境后一年内提出政治庇护申请。这个截至日期从申请人最后一次进入美国国境之日起算。前面所指的特殊情况是指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可以证明,或者其国籍所在国的国情发生变化,以致申请人在新的环境下回国会遭受迫害,或者申请人在美国期间的行为使其回国后,会遭受到迫害; 另一种情况是一种特殊情况,比如说代理律师失职,导致申请人没能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一个政治庇护申请人,如果以前曾经申请过,且已被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诉委员会拒绝申请,如其不能提出新的理由,则没有资格提出新的申请。如果一个申请人可以被安全地送到英国和美国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第三国,该申请人也没有资格提出申请。  如决定申请政治庇护,申请人或聘请律师,或自己填写一份I-589表,然后邮寄整个申请包裹到对申请人在美国常驻地有管辖权的移民局地区服务中心。一旦地区服务中心受到申请,它会寄一份通知给你的律师和你本人,告知你的申请已经被受理。  申请人的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成年孩子如果也在美国,申请人可以同时把他们列入申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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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7
申请美国政治庇护流程如下:
政治庇护申请材料是有三大部分组成的,:
(一)I-589表格
(二)个人陈述
(三)辅助材料,
其中第一项应由申请人提供个人的一些数据,如出生年月,工作经历,地址电话以及家庭成员情况;这部分要使用英文填写表格,表格完成之后,由代笔人向当事人翻译,在经由当事人确定的情况下签字。 根据纳美移民的专业翻译人员反应,在移民局面谈问话的时候,很多当事人对589表格上的内容一无所知,甚至连自己的工作经验都答的驴唇不对马嘴, 这样当事人的可信度便在移民官面前大打折扣,极大的降低了问话通过率。
第二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便是个人陈述。 这是一篇陈述当事人在中国因宗教,民族,户籍,政治观点等原因遭受过不平等待遇的文章。 每个人的来历,学历,经历不同,个人陈述应该是因人而异的。 可是很多朋友把自己的案件交给律师楼代办, 甚至不知道自己个人陈述的内容,便稀里糊涂的去移民局问话了。 有些人以计划生育被迫流产为由申请,但竟然说不出自己的流产日期, 这简直就是把身份大事当儿戏,问话出现这样的纰漏是不可能被批准的, 同样,在移民法庭上,这样的误答会导致申请否决的。 更严重的是, 我们的翻译一个早上接的同一家律师楼的案件竟然是完全一样的故事情节,甚至一些小细节也是类似的。 这样同一个移民官在一个上午就看到两个相同的案件,她(他)也很难相信其真实性。而那两个当事人却都被蒙在鼓里。 根据纳美移民专业翻译的大概统计,现在政治庇护的申请原因依然是以计划生育,宗教为主, 故事仿佛千篇一律。
第三项是证明和证据,及其他辅助材料。 在问话之前, 当事人也应该了解都所有材料。 不然在问话当场,这些错误的疑问,发现及更改都有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情绪,有碍正常应对移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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