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编教师考试科目为:《教育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一、 笔试主要内容
1、《教育理论知识》:包括6大项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知识涵盖的内容丰富,有教育学概论、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心理学概论、学习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2、《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范围广泛,包括时政热点、政治理论、法律制度、金融经济、 人文历史、公文写作等诸多领域。考试题型一般为语言理解与表达、数据关系处理等,旨在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量和综合能力。
3、《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是考察考生报名岗位的专业知识, 以及考生对基本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课程教案的写作能力。具体考试题型和分值以各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面试的主要内容
面试常见的环节包括试讲、结构化问答、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试讲是必考内容,是否进行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需要根据对应省市的考试大纲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