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昆明市老民航路229号 ; 联系电话:0871-63352281、63352697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市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3)负责指导全市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街道、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构工作;
(4)承担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仲裁院多措并举大力提升仲裁效能,为劳动者挽回322.89万元经济损失,劳动仲裁院还收到4名劳动者对仲裁工作表示感谢的锦旗。
一是加强实体化建设。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办公用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支持,打造了硬件完善、配备齐全的仲裁庭,并独设立案庭,做到职责职能清晰明确、机构人员设置合理。
其次,为增强仲裁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按照上级要求,开庭时仲裁员统一着装、佩戴徽章,书记员着深色仲裁服配浅色衬衣。同时,仲裁员、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处理日常仲裁事务时,也按不同季节穿着正装。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盘龙区劳动仲裁院紧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想,针对工伤伤情级别高、女职工、伤残病弱等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用最短时间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用心打造调解品牌。盘龙区劳动仲裁院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力度,全面提升劳资纠纷案件处理效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