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牌照在异地可以合法驾驶吗???

电动车异地牌照可以合法驾驶吗 比如我湖南长沙的电动车牌照,到了江西宜春可以合法驾驶吗?

电动车牌照在异地可以合法驾驶。

但有如下几点坏处:

1. 补办困难

一旦丢失行车证或牌照,只能到车辆登记注册地补办。缺失牌照的车辆不具备合法上路权,强行上路会面临记12分等处罚,因此必须及时赴外地补办。

2. 年审麻烦

除个别城市外,在年审时则要先到车辆登记注册地办理委托书等相关手续。

3. 出行不便

大多城市的高架桥在某时段限制外地车进入;城市一些中心繁华地段也有限行。

4. 转手交易麻烦

上异地牌照的本地车如果排放标准是国Ⅲ,就会因为不能异地提档而无法在本地交易。

拓展资料

电动车牌照,是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潮流下应运而生的。广州市于2012年8月份率先发行电动车牌照。2012年11月,上海开始发放纯电动车牌照,指标为每年2万个,且没有购车资质限制。按照上海市政策,上海消费者买纯电动车最多可节省16万元。北京关于新能源构成的政策预计在2012年年底出台。受上海市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购车政策的影响,自主品牌比亚迪和上汽集团的股价上涨。然而专家却认为,纯电动车因为其自身的缺陷,达不到与传统燃油车竞争的程度。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动车牌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可以合法驾驶。
驾驶电动车必须有驾照,否则算无证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2个回答  2014-06-25
东莞将禁止电动车上路强行通行者罚千元并拘留 信息时报 (08/14 09:41) 8月15日,东莞交警将安排至少2/3以上警力参与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统一行动,重点整治市镇中心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冲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各镇(区)交警大队还将根据自身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在统一行动之外,自行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2/3以上警力上路执法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的批示,东莞将于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并对当事人处50元罚款。为保障今年8月15日起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顺利实施,东莞交警支队制定了整治电动自行车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交警部门将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加大政策宣传,并于8月15日当天安排至少2/3以上警力参与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统一行动,在市、镇中心区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冲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公安、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行动,加强综合整治力度。 相关部门将加强督导 在整治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各交警大队将结合自身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纳入今后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除统一行动以外,各交警大队还将自行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工作。 在整治过程中,各单位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对民警工作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优惩劣。相关部门也将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督导力度。 处罚内容 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罚50元 据介绍,专项行动中,执法民警不仅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包括符合国家标准和超过国家标准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上路行驶处50元的罚款,还将对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冲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处20~50元的罚款。 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处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若对处罚无异议的,执法民警可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电池等动力装置,或将车辆运离出东莞。对当事人事后将电池等动力装置复原,继续作为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或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被执法民警查获的,可再次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已拆除动力装置、只有人力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视为自行车,按规定可在东莞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强行通行者罚1000元并拘留 按照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和超过国家标准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如果违令上路行驶,也将参照电动自行车来认定和查处。而对于车辆所有人已在异地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手续齐全而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东莞道路上行驶的,执法民警则将对驾驶人予以警告,并责令其不准在东莞道路上行驶或将车辆运离出东莞,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执法部门除可对驾驶人处50元罚款外,还可按“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或“没有非机动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规定,对驾驶人处罚款20元。同时据介绍,在专项行动执法过程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有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民警可以对其它违法行为与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为一并处罚,对驾驶人处以20元或50元的罚款,总罚款额达1940元。 无车辆合法来源证明扣留车辆 一般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被查获的,在接受了相应的处罚后,执法民警将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放行。但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能当场提供包括电动自行车的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在内的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执法民警将按“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扣留。 同时,对于驾驶超标的“机动车类”的电力驱动车辆上道路行驶,执法民警也将予以扣留车辆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开具B、C版处罚决定书处罚。 针对有三轮车主安装电力驱动装置的情况,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执法民警将按“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或“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相关处罚条例,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驾驶人处50元罚款,并依法收缴非法装置。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则依法扣留车辆,同时收缴非法装置。 东莞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部分) 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罚50元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罚50元 没有非机动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罚20元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罚20元 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蓄力车罚50元 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罚50元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罚20元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载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罚50元 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罚20元 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罚20元 非机动车被其他车辆牵引罚20元 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罚20元 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罚50元 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罚50元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罚20元 未满16周岁驾驶、驾驭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蓄力车罚20元 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罚50元
第3个回答  2019-05-08
017924陈小标这个死逼警察在水厂沿江大道汉口大队门口扣我车,别的交通大队也问过交警异地牌照手续齐全有行驶证的都能在大武汉行驶,这个篮子说不行非要扣车!上周也在这同样地点被检查过另外个交警在看了行驶证车架钢号对应情况下放行!
第4个回答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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