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当时小孩抚养权判给对方,理由是小孩多数时间在女方家及外婆带大,跟女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判决后女方也一直有配合我行使探视权。可是半年后女方独自一人带着小孩嫁到另一个城市(很远的地方,隔了好几个省),走之前就给我一条短信息说以后在那个城市定居不会回来了(当然没告诉我具体地址),之后便没了音讯,无论我打电话,还是发短信、微信、都不通也不回。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很担心,不知到对方是什么情况,小孩到底还有没有在她身边,说难听点是死是活都不知。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现在她的情况对小孩成长不利为由变更抚养权吗?因为她独自一人带个小孩在完全陌生的环境生活。我方变更有利小孩成长。这成立吗。法官会支持我的诉求吗?或者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种情况派出所会受理吗?请专业的好心人帮忙回答我的疑惑。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