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票还是先付款,两种做法都可以,由两方商量如何做。
1、先开发票再付款,卖方有货财两空的风险;
2、由2018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先开发票后付款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所以企业业主还承担着法律风险。
基于信赖的“先开发票后付款”交往中,往往缺乏相应的特别书面约定或者其他补充材料予以证明买方并未付款。当卖方为货款起诉至法院时,双方最基本的信赖丧失,诚信交易变成了诉讼对抗。此时,若买方以付款发票证明其已经支付货款,卖方则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况。
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