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小产权房过户给多子女当中的其中一个是办遗嘱好还是赠与好?

我父母在农村,我们兄妹三人,我是老三,前两年农村城乡一体化,父母名下有安置赔偿房三套,我们兄妹三人各人一套,由于两位兄长户籍在当地,户主直接变更在他们名下,由于我的户口在城市,房子不能直接写我的名子.而房子的尾款及装修款全是我出,现在父母也住在那里,名子是我母亲名下.现在房子的产权正在办理当中,据说是小产权.请问:如果把这套房子过户在我名下是不是一定要办公证?如果要办那是办理遗嘱公证还是赠与公证好呢?办理需要哪些费用和手续?今后过户时,赠与和遗嘱哪样的费用低呢?另外父母的结婚证已遗失多年了.

遗嘱继承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如果是遗嘱继承必须要等被继承人死亡方可生效,且如果只有父或者母一方的遗嘱,那么你只能继承其中一半的房产。

所以如果比较紧急,建议可以以赠与的方式过户。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然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最后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ps:房产赠与需缴纳的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2、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登记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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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5
  1、“没有时间去公证”:只要是自书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有遗嘱人自己的签名和书写日期,这遗嘱就合法有效。因为:遗嘱是否有效只以遗嘱是否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形式、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为准,是否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只是:公证后的遗嘱作为证据的效力更高一些,法院一般会直接采信为证据。

  2、“现在要怎么办理过户?还有一种叫产权更名的是怎么办理?”:你得先确定一下:这房是产权人在与老伴结婚之前就有的、还是在他们结婚后才有的?这很关键。
  (1)如果这房是在他们结婚之前就有的:这房是产权人的个人财产,有遗嘱,不管他老伴和儿子是否同意,你都可以去办理过户、将房产更名为你所有了:带上遗嘱、你的身份证、老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到房管局去办过户就行了。
  (2)如果这房子是他们结婚后才有的:虽然有遗嘱,你也只能得到房产的一半,另一半是属于老伴的。此时:如果你想办理过户手续,也只能是在房产证上增加你为共有人。

  如果真的老伴也同意把房产给你:你还得让老伴再给你写一份赠与协议,同意将她所拥有的那一半房产也赠与你、并将赠与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后,再带上以上证件和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这房就是你一人的了。

  3、“它还赠与有什么区别?”:你这属于“遗赠”,是在产权人死后才能得到赠与物的。而赠与应是产权人在活着时办理的、将房子的产权在他活着时就过户到你名下。

  4、“对于房产权赠与非亲属的外人,这遗嘱有效吗?他们家里的亲人是都同意的!”:只要赠与的财产是产权人自己所有的:不管赠与谁都有效,不管是生前赠与、还是死后赠与,也不管他家人是否同意:只要产权人自己愿意,他就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非亲属、赠与一个集体、赠与国家,都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12
还是办理赠与好。
第3个回答  2010-07-31
户名是谁的又没关系 房子是你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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