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选择扣缴义务人还是年度所得

如题所述

个税可以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年度所得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二是个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对于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可以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而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或者是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则需要在月度或者季度结束后的十五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对于个人年度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交税起征点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税并缴纳。
个税的计算方式:
1、综合所得税率表:按照累进税率表计算,分为七个级距,税率从3%至45%不等;
2、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部分按20%的比例预扣预缴;
3、稿酬所得计算:稿酬所得可以选择按照所得的70%计入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或者按照稿酬所得的20%征收个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所得额的10%预扣预缴个税;
5、财产租赁所得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所得额的10%预扣预缴个税;
6、财产转让所得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按照所得额的20%预扣预缴个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所得额的20%预扣预缴个税。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有两种: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个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对于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综合所得,可以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或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则需要在月度或季度结束后的十五日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对于个人年度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交税起征点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税并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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