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6日5时起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如题所述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11月6日5时起,将
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2号楼,聊城路以西、市场三路以北、招远路以东、市场一路以南合围区域
划为高风险区;将
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7号普吉新区18号楼、19号楼,镇江路以西、扬州路以北、云溪路以东、胶宁高架路以南合围区域,镇江路以西、胶宁高架路以北、北仲三路以东、宁夏路街道镇江路街道边界以南合围区域,顺兴路以西、滨县路以北、利津路以东、诸城路以南合围区域,利津路以西、昌乐路以北、沾化路以东、诸城路以南合围区域,无棣路—临邑路以西、热河路以东、大连路以南合围区域,芙蓉路以西、桑梓路以北、菜市二路以东、台东一路以南合围区域,抚顺路21号4号楼
划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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