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的慰问金要做纳税调整吗

如题所述

不用。慰问金,福利费,抚恤金等的一些福利费用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不补缴的后果:
1、如果不及时补缴就会产生滞纳金,以及罚款,而且还是要交纳需要补缴的金额;
2、如果税务部门反复催收无果,会上报征信,税务部门会将未缴纳的税收记录到您的档案里,未来您使用征信报告的时候就会发现有污点,金融机构是不会给您贷款的;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的慰问金属于国家统一发的福利,所以不需要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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