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保没交满15年.中途死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社保没交满15年,中途死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4-24
可以退养老保险账户余额。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可以办理销户退保,或者把账户内的金额继承给家属。
根据现行社保政策的规定,可以办理在职人员退保的情况有:
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
2、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身故,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
3、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参考:http://www.shebao5.com/zhishi/yanglao/102410.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4-24
算遗产 可继承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