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还有没有责任调解造事者与伤者的矛盾

如题所述

  1、没有法定义务调解。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4号令)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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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7
交警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但是可以在警察的协助下, 进行调解。更多,可扫头像;巍信名在头像右下角。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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