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消费品,受托方并未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产品后一部分用于继续生产,一部分直接销售。会计

委托加工消费品,受托方并未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产品后一部分用于继续生产,一部分直接销售。会计分录怎么做?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4
你说的应该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吧?对于用于收回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缴的是可以抵扣的,即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对于你的问题,收回用于生产的部分按上述处理即可。但没有用于加工生产的部分要看销售的价格是否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如果高于,则和收回继续加工的处理一样。但是如果低于,则代缴部分不可抵扣。
收回继续加工和高于的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不包含代缴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可抵扣的代缴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等
对于低于的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包含代缴消费税)
贷:应收账款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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