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中有没有死刑

如题所述

美国法律中有死刑。

作为公民成分复杂的移民国家,美国有必要保留死刑。事实上,本着宗教与人道精神,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反对者的压力和残酷的现实之下,1976年美国又恢复死刑。并且由于联邦制保留各州独立立法权,美国在一些州有存在死刑,而在另一些州则没有此项。

美国对于死刑分开审理,如果控方主张被告判死刑,须事先提出,且只能在死刑与非死刑之间抉择(不能在审理过程中改判徒刑)。

再加上在美国罪犯有权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又要求100%通过,因此流审率极高,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比如连环杀人狂)以外,几乎不可能判死刑。就算能判,又因为美国的审判周期长,一般拖延至两到三年是正常范畴。

扩展资料:

死刑的作用

1、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2、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

3、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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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一、美国就全境而言,没有废除死刑;
  死刑在美国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每次处决杀人犯时,都会有人权和宗教人士出来抗议。欧盟以及一些国际人权组织也批评美国联邦政府和33个州至今仍然保留死刑。
  二、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
  后来,在保守派的压力和居高不下的谋杀率下,1976年美国又恢复了死刑。但美国有部分州已经废除死刑,或者置而不用,它们大多数位于东北部及五大湖地区。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废除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2011年1月11日、伊利诺伊州议会表决通过废除死刑,终结长达10年的死刑存废争议。追问

没有死刑,会不会加重公民的犯罪 ?

追答

  其实可以换个角度思考,是不是有了死刑,就可以遏制犯罪呢?不一定。

追问

但如果没有死刑,那些血债累累的杀人魔王怎样告慰死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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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7-20
美国有死刑,但只有部分地区真正执行。
美国有关死刑的法律在1970年代中期得到重大修订。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就几宗死刑案件做出裁决说,当时的判决程序过于武断,构成“残酷和异常的惩罚”,从而违反宪法。这项裁决使美国一度暂停使用死刑。三十多个州随后修改了有关死刑的法律。一些州规定,对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的审判分成两个阶段进行,首先由陪审团裁决其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接下来再进入量刑阶段,在考虑可能加重或减缓犯罪情节的各种因素之后,最后裁决是否宣判死刑。这种分两步的程序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维持。美国最高法院在1976年裁决说,死刑本身并不违反宪法,但是审判程序必须有严格的标准。在这以后,死刑在美国重新恢复。
目前,各州和联邦的死刑犯,都有极为恶劣的谋杀罪行。典型的死罪包括在从事偷渡人口、绑架、抢劫银行、强奸或猥亵儿童等重大犯罪活动时蓄意杀人。联邦法律中可判死刑的罪行还包括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劫持交通工具或从事恐怖活动而导致人员丧生、出于报复而蓄意杀害执法人员及直系亲属、蓄意杀害政府领导人,等等。
第3个回答  2015-10-03
有死刑。
但是每个州的法律都不一样,有些州没有死刑,有些有。
美国是一个没有取消死刑制度的国家。追问

我觉得死刑有必要,因为罪大恶极的人都要以死谢罪那些被害的人

追答

是的。废除死刑,会有更多的人失去生命。

第4个回答  2015-10-04
  透过《越狱》看美国的死刑制度

  南方周末 2006-12-22 09:41:46

  ■法眼
  □李风林(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生)

  《越狱》(Prison Break)是2005年8月起在美国热播的剧情类电视剧,目前正在播出《越狱》第二季。该剧在中国年轻网民、看碟族中也迅速走红,其火爆程度甚至可以和当年的《还珠格格》、《大长今》相提并论。剧中人物林肯-巴罗斯被认为犯有谋杀罪被投入了福克斯河监狱的死囚牢,而其弟弟迈克尔-斯科菲尔德坚信其兄长是无辜的,因为死刑执行日即将逼近,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他设计了完整的越狱计划,希望救出其兄长并还其清白。
  我注意到在该剧中涉及到美国死刑制度的诸多细节,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美国虽然保留了死刑,但真正被执行的死刑数量却少之又少。剧中主人公即死刑犯林肯是伊利诺伊州1976年以来的第13名死刑犯,亦即在近30年间,平均每2年执行的死刑还不到一例。在与林肯同一监狱的其他犯人中,有的犯人也有命案,但并没有适用死刑,适用的刑罚是终身监禁,表现好的话,将来还有可能假释出狱。显然,即使在保留死刑的美国,其对死刑的适用是严格限制的。恰如福克斯河监狱典狱长所言:“无论死刑是否正义,但夺走一个人的生命并不值得庆贺,今天(执行死刑)的气氛不可能欢快!”
  在《越狱》中,我们可以深深感到程序正义的理念在美国深入人心。虽然死刑马上将在24小时内予以执行,但林肯的律师仍在为其奔走,因为其享有申诉权,只要能有新的证据,法官即可下令推迟死刑的执行,这也是剧中为何林肯已经坐上了电椅,典狱长已经下令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法官仍可以下令停止执行死刑的原因。而且,在美国,州长对死刑享有特赦权,如果州长个人对该案心存疑问,可以直接下令停止死刑的执行。
  在本剧中,有一处细节给了我深刻的印象,感受到了美国程序力量的强大,那就是,如果死刑犯坐上了电椅,但由于电路短路等原因而最终没有将其电死的话,死刑的执行就必须重新制定程序,需要新的死刑令以及一份新的死亡通知书,由此将导致死刑会被推迟执行3个星期。即使在死刑执行前的几个小时突然发现了本已完好的电路出现故障,修复工作也必须按照既定程序重新上报办理,而不能直接检修。所以,福克斯河监狱典狱长针对州长可能对林肯特赦、律师也正在为之奔走而祝他们好运时,记者问:“这是否表明你相信他是清白的?”典狱长会说:“这表明,我相信程序!”
  这些在国人看来,都是难以理解进而认为是多余而无必要的,却正是程序正义理念的精髓之所在。当前沸沸扬扬的邱兴华杀人案,其家属和律师提出了对邱兴华作司法精神鉴定,这本是合法又合理的程序上的要求,却迟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回复,非但如此,民间的喊杀声不断,惟恐其钻了法律空子,何也?这反映了中国人程序正义理念的虚无,在这种虚无理念的主导下,邱兴华家属的正当要求只有被湮没于非理性的民愤之中了。
  从《越狱》中我们还了解到,即使是死刑犯,其人格、人权仍然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如死刑犯林肯在会见他的儿子时,狱警会考虑到他的感受而去除刑具;在林肯死刑即将执行的前一天由于他食物中毒,仍然得到了医生精心的护理;执行死刑的时间安排在了深夜,从而最大限度避免了社会公众对死刑犯心理的冲击;在死刑执行前,执行官甚至给他准备了尿布,因为考虑到其在死去的那一刻,大小便会失禁。如此诸般,彰显了美国社会的人文关怀底蕴。
  (P119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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