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为什么不能吃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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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搞一概而论。

  素食之风,古已有之,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就已经十分盛行。古时吃素,倒不是由于当时经济落后,没有肉吃,只好以瓜菜裹腹。而是那时,已经出现了“养、助、益、充”的 饮食观念,提倡“五谷为养、五果为助”。这在最早的医学经典著作《黄帝内经》里就有详细记载。但主要的原因,还是老庄清静无为哲学思想的影响。一大批隐逸的文人,崇尚自然,认为吃肉使人气浊,吃素使人气清。追求清气,极力奉行素食的原则。

  吃素本是一件好事。但发展到后来,就走火入魔。可见凡事不宜太过。《汉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个叫周泽的人,餐餐吃素,以致营养不良生病。老婆怪他,讲何苦这样把自己折磨。周泽一听,火冒三丈。马上以“干犯斋禁”的罪名,把老婆送进监狱。“干犯斋禁”,当时可不是小罪,大概和现在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差不多。至于“坐斋不谨”,则要杀头。“坐斋不谨”到底是什么罪?不详细考证,绝对猜不出来。其实好笑得很,不过就是吃素的时候,不小心放了屁。放屁而被杀头,恐怕谁也料想不到。

  吃素的优良传统,后来竟被从外国传入的佛教,一把抢过去了。

  和尚原来是可以吃肉的。佛经《戒律广本》写得很明白:佛教没有吃素的规定。佛家禁止吃的,是“荤”。这个荤,不是我们现在的概念,指鸡鸭鱼肉一类的动物食品。我们现在讲的荤,佛教叫做“腥”,而不叫“荤”。佛经里荤字不读hun,要读成xun,熏的意思,指气味熏人的蔬菜,“荤乃蔬菜之臭者”。《梵网经》讲得更具体:“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辛”,荤就是这五种蔬菜。荤字从草头而不从肉旁,说明荤的原始意义,是植物而非动物,至于荤为什么从植物变成了动物,三言两语说不清,以后单独介绍。佛教认为吃了荤,耗散人气,有损精诚,难以通于神明,所以严加查禁。有两次,我到庙里吃斋,看到菜里有葱有蒜。可见庙里的和尚,佛经还没有读通。那么多的斋,算是白吃了。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不搞一概而论。佛教分为大乘与小乘。大乘是一心度人,以自度为度人手段,所以什么肉都不能吃。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许吃三种“净肉”(“三净肉”为“一我眼不见其杀者;二不闻为我杀者;三无为我而杀之疑者”)。对于“比丘患病者”,即生了病的和尚,实行人道主义政策,特殊照顾,什么肉都可以吃。如今,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的洋和尚,中国蒙、藏、傣等少数民族的和尚,都允许吃肉。

  佛教在引进中国的初期,还来不及形成中国特色。所以那时,和尚还可以吃肉。和尚不准吃肉,是在一千四百多年以前,南朝的梁武帝萧衍首先提出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萧衍可以算是最可爱的一个皇帝。他笃信佛教,自称“三宝奴”。想当和尚,想得几乎发疯。竟然先后四次,擅离职守,跑到同泰寺,把身子舍给庙里,去当和尚。一个皇帝,自动放弃一切合法权益,连身体都舍掉,变成了同泰寺的庙产,当然不会再管朝廷的事。可是当时,没有副皇帝,可以在皇帝不能履行职责时,依法代行皇帝的职权。那时又不兴临时任命代理干部,萧衍不驾崩,谁也不能当皇帝。“国不可一日无君”,事情简直麻烦透了。满朝文武,不知开了多少大会小会,进行过多少紧急磋商。讨论来,研究去,惟一的办法,还是只能把皇帝赎回来。于是马上从国库提出现款,找同泰寺洽商有关购买事宜。同泰寺有利可图,当然进行配合。终于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用等价交换的办法,把萧衍收购回来。立即恢复他的人身主权,让他继续担任领导职务。萧衍坚决舍身,怎奈级别太高,还是身不由己。仅仅有利于同泰寺,一次又一次地创收。假如不是无限忠诚于佛教事业的萧衍,换成别人这样做,那只能认定是为了得回扣。

  萧衍手不释卷,一部《大般涅经》,烂熟于心。经书里规定:“戒杀生”。萧衍想,就杀生管杀生,肯定管不彻底,还是要从根本上抓起。活学活用,干脆不准吃肉!肉不能吃,看你杀生还有什么用?一经决定,立即行动。紧急传旨:臣民提倡吃素。和尚一律不准吃肉。天地神明祖宗,享受和尚待遇。何谓和尚待遇?即祭祀天地神明祖宗的供品,不准再用三牲猪头,统统改成面粉做的猪头猪肉。金口一开,一呼百诺。一时,素食者“天下户口,几去其半”。

  可见,和尚不准吃肉,完全是萧衍从“不杀生”的观点演化出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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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07
教出现于印度的时候,佛教徒并没有特殊的饮食习惯和规定,因为印度是一个宗教信仰普遍的国家,凡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一定有大同小异的饮食观念。所以,原始时代的佛教徒乃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过的是沿门托钵,所谓‘一钵千家饭’的饮食生活;他们不选择托钵的物件,也没有所谓洁净或不洁净,神圣或不神圣的饮食禁忌,为的是一律平等、广结善缘。相沿迄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上座部的佛教区域,还保留著当时的古风,也就是供养者供养什么就接受什么,没有选择、挑剔的余地,只要不是特为某一些托钵者而杀,纵然鱼肉等食物,也不拒绝,这就是为什么小乘佛教不规定必须素食的原因。
素食是佛教所强调和鼓励的,如果能够办到的话,这是基于慈悲的立场,不是现代人为了健康和经济的原因。事实上,肉食既伤慈悲,也的确有损健康,所以,大乘经典如《梵网经》、《楞严经》等都强调素食,严禁肉食。
至于荤腥,应有分别,所谓‘荤菜’,是指具有恶臭味的蔬类,例如:大蒜、葱、菲菜、小蒜等。《愣严经》说:荤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在比丘戒律里面则规定:吃了荤菜要单独住,或者距离他人数步以外,并位于他人下风而坐,或者必须漱口至没有恶臭为止。这主要是为了不扰乱大众,所以,不得食荤。并且在诵经之前,为了不使听经的鬼神发嗔和起贪,最好不吃荤菜。所谓‘腥’就是指肉食。辣椒、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皮等都算是香料,不算荤菜,不在戒律所限。
至于不得饮酒,在印度乃是佛教徒的特色,其他宗教不仅不戒酒,甚至认为酒能通神。本来酿酒不须杀生,并且可以成为药物之一种,不应列为宗教的禁忌;但因为佛教重视智慧,若多饮酒容易乱性,而饮酒之后还能够自制而不致昏乱的人不多,所以,为了保持经常清醒,利于精进的修行,特别是为了达成修定的目的,必须戒酒。至于一般大众,若据孔子所说的‘饮不及乱’,无伤大雅。所以若受五戒而不能戒酒,也可以舍掉酒戒或不受此一酒戒,还不失为三宝弟子。
若将酒当做菜的佐料,如已没有酒味,失去醉人的力量,应该不在酒戒之限。故在中国的新兴宗教——所谓理教也戒酒;当在必须用酒的场合,以醋代理,例如以醋代替烹饪的佐料,因为此时的醋已无酒性。
如果进入荤菜馆或居家时家人之中有人吃素,也有人吃荤,能够使用荤素两种不同炊具和食具,是最为理想。因为荤素的气味不同,对于饮食者的感受也不一样,为了习惯上的理由,保持清净是必要的。可是禅宗的六祖惠能大师,在开悟传法之后,隐于猎人队伍之时,仅吃肉边菜,而避菜边肉。不吃肉是为了慈悲众生,还吃菜是为必须生存,因此在生活条件不许可强求的条件下,用肉食的炊具来煮素食,那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对于菸、麻醉品的观念,在佛制的戒律,可因病而由医生处方使用;不仅是菸,乃至于酒,在不得不用的情况下,不算犯戒。当然,不能假藉治病而贪口腹之欲去吸饮菸酒和麻醉品。抽菸是为防止瘴气,在瘴疠发生和弥漫的地区,出家人可以适量地吸菸;否则,为了威仪,应该戒除。若是为了刺激、嗜好、无聊等原因而抽菸,那就不为佛戒所许。在南方热带地区,嚼槟榔也是为了防止呼吸器官感染疾病;但是在不为治病的情况下,那就成了有失威仪和损伤形象的一种恶习。
菸、槟榔都非饮食中的必需品,对人体少用是为了治病,多用则有害无益。例如:酒精过量者中毒;菸的尼古丁则伤肺损气并为致癌的原因;槟榔的液汁,有损牙齿的健康,令珐琅质受到腐蚀,佛教徒能够不用最好不用。
至于蛋类,应该是属于腥类,因为它可以孵成为雏,而且它的味道,就是腥味,如果持素清净的人,最好不吃。虽然现在养鸡场所产的鸡蛋,是无性的,在消费市场所买到的都是属于无生命的;但它很显然地并非植物,若从杀生的立场,吃无性卵,不算犯戒,也无损于慈悲,若以素食的习惯而言,便应当避免了。
最好,关于乳制品,不属于肉食,也不属于腥食,因为牛羊吃草及五谷,所产的乳汁也不含腥味。饮乳既未杀生,也不妨碍牛犊、羔羊的饲育,而且是由人来饲养、控制乳量的生产,不会影响雏儿的生长与发育,所以,在佛的时代,普遍饮用牛乳,而且将乳制品分为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级类,是日常的食品,也是必需的营养品,不在禁戒之列。

出处:圣严法师
第2个回答  2007-01-07
什么是佛教徒的饮食观?

佛教出现于印度的时候,佛教徒并没有特殊的饮食习惯和规定,因为印度是一个宗教信仰普遍的国家,凡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一定有大同小异的饮食观念。所以,原始时代的佛教徒乃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过的是沿门托钵,所谓‘一钵千家饭’的饮食生活;他们不选择托钵的物件,也没有所谓洁净或不洁净,神圣或不神圣的饮食禁忌,为的是一律平等、广结善缘。相沿迄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上座部的佛教区域,还保留著当时的古风,也就是供养者供养什么就接受什么,没有选择、挑剔的余地,只要不是特为某一些托钵者而杀,纵然鱼肉等食物,也不拒绝,这就是为什么小乘佛教不规定必须素食的原因。
素食是佛教所强调和鼓励的,如果能够办到的话,这是基于慈悲的立场,不是现代人为了健康和经济的原因。事实上,肉食既伤慈悲,也的确有损健康,所以,大乘经典如《梵网经》、《楞严经》等都强调素食,严禁肉食。
至于荤腥,应有分别,所谓‘荤菜’,是指具有恶臭味的蔬类,例如:大蒜、葱、菲菜、小蒜等。《愣严经》说:荤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在比丘戒律里面则规定:吃了荤菜要单独住,或者距离他人数步以外,并位于他人下风而坐,或者必须漱口至没有恶臭为止。这主要是为了不扰乱大众,所以,不得食荤。并且在诵经之前,为了不使听经的鬼神发嗔和起贪,最好不吃荤菜。所谓‘腥’就是指肉食。辣椒、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皮等都算是香料,不算荤菜,不在戒律所限。
至于不得饮酒,在印度乃是佛教徒的特色,其他宗教不仅不戒酒,甚至认为酒能通神。本来酿酒不须杀生,并且可以成为药物之一种,不应列为宗教的禁忌;但因为佛教重视智慧,若多饮酒容易乱性,而饮酒之后还能够自制而不致昏乱的人不多,所以,为了保持经常清醒,利于精进的修行,特别是为了达成修定的目的,必须戒酒。至于一般大众,若据孔子所说的‘饮不及乱’,无伤大雅。所以若受五戒而不能戒酒,也可以舍掉酒戒或不受此一酒戒,还不失为三宝弟子。
若将酒当做菜的佐料,如已没有酒味,失去醉人的力量,应该不在酒戒之限。故在中国的新兴宗教——所谓理教也戒酒;当在必须用酒的场合,以醋代理,例如以醋代替烹饪的佐料,因为此时的醋已无酒性。
如果进入荤菜馆或居家时家人之中有人吃素,也有人吃荤,能够使用荤素两种不同炊具和食具,是最为理想。因为荤素的气味不同,对于饮食者的感受也不一样,为了习惯上的理由,保持清净是必要的。可是禅宗的六祖惠能大师,在开悟传法之后,隐于猎人队伍之时,仅吃肉边菜,而避菜边肉。不吃肉是为了慈悲众生,还吃菜是为必须生存,因此在生活条件不许可强求的条件下,用肉食的炊具来煮素食,那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对于菸、麻醉品的观念,在佛制的戒律,可因病而由医生处方使用;不仅是菸,乃至于酒,在不得不用的情况下,不算犯戒。当然,不能假藉治病而贪口腹之欲去吸饮菸酒和麻醉品。抽菸是为防止瘴气,在瘴疠发生和弥漫的地区,出家人可以适量地吸菸;否则,为了威仪,应该戒除。若是为了刺激、嗜好、无聊等原因而抽菸,那就不为佛戒所许。在南方热带地区,嚼槟榔也是为了防止呼吸器官感染疾病;但是在不为治病的情况下,那就成了有失威仪和损伤形象的一种恶习。
菸、槟榔都非饮食中的必需品,对人体少用是为了治病,多用则有害无益。例如:酒精过量者中毒;菸的尼古丁则伤肺损气并为致癌的原因;槟榔的液汁,有损牙齿的健康,令珐琅质受到腐蚀,佛教徒能够不用最好不用。
至于蛋类,应该是属于腥类,因为它可以孵成为雏,而且它的味道,就是腥味,如果持素清净的人,最好不吃。虽然现在养鸡场所产的鸡蛋,是无性的,在消费市场所买到的都是属于无生命的;但它很显然地并非植物,若从杀生的立场,吃无性卵,不算犯戒,也无损于慈悲,若以素食的习惯而言,便应当避免了。
最好,关于乳制品,不属于肉食,也不属于腥食,因为牛羊吃草及五谷,所产的乳汁也不含腥味。饮乳既未杀生,也不妨碍牛犊、羔羊的饲育,而且是由人来饲养、控制乳量的生产,不会影响雏儿的生长与发育,所以,在佛的时代,普遍饮用牛乳,而且将乳制品分为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级类,是日常的食品,也是必需的营养品,不在禁戒之列。

出处:圣严法师
第3个回答  2007-01-07
道理是: 因为我佛慈悲,不杀生, 如果吃荤就要杀生, 所以不吃荤.
第4个回答  2007-01-08
吃素主要是要培养慈悲心,而且食肉是有罪的,佛经有云: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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