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年金是利大还是弊

如题所述

从计划延迟退休到延期缴费、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号称“早晚打破养老双轨制”,养老保险改革的话题一直不断。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并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立即引发舆论质疑:“补充养老金的费用从哪里来?如果是财政拨款?跟以前双轨制有什么区别?”
养老双轨制
是当前最不公平政策
此前,有报道说,不用缴或极少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却数倍于每月缴费占收入28%的企业员工,这种“劫贫济富”的养老双轨制是中国社会目前最不公平的政策。
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尹成基说,从2008年开始试点的养老金改革依然处于“试点”阶段。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当中,包含着2153万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也就是说一些地方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同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改革的基本方向、总体目标、基本要求是明确的。
尹成基还说,将在基本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将来也会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
此外,人社部将完善新农保和城居保政策;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政策;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非强制性
企业年金可望不可即
“双轨制还没破除,又要为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这一说法立即引发舆论关注。
职业年金对普通市民来说,还比较陌生,以前人们通常说“企业年金”,但将“企业年金”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显然不妥,因此人社部新闻发言人,用“职业年金”来区别企业的“企业年金”。
其实,无论是企业还是职业年金,都是指补充养老保险。我国企业职工退休以后的养老金普遍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者,已成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企业推行补充养老金制度,以弥补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
比如一些央企退休职工,加上由企业年金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后,其得到的养老金已经与事业单位退休者相差无几,甚至可以超过。
但是,就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民营性质的中小微企业来说,平时支付职工工资和法定的养老保险金已经捉襟见肘,根本没有可能建立企业年金。再加上非强制性,对于企业职工,企业年金只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概念。
机关单位补充养老金
有变相加工资的嫌疑
面对这样一个现实状况,人社部打算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是进行社会管理的公共部门,不以营利为目标,所有开支都有政府财政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单位必须有钱来存储年金。这就会加剧目前存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创收模式,或者加大政府对这些单位的财政投入。
而现行的职业年金,以试点深圳为例,虽然打破此前不缴费的制度,由事业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但有国家提供税收优惠,又有各级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说,在几个参数大致确定的情况下,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即现行双轨制给予的优厚退休待遇得以保留,与普通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鸿沟也随之保留。
甚至有人说,缴纳职业年金,为事业单位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所得超过了缴纳的保险金,有变相加工资的嫌疑。
旧的奶酪还没动 又送来了新的
由此可见,在绝大多数地方养老金还没有并轨时,人社部考虑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这是在还没有动机关事业单位奶酪的时候,就忙着要给他们送上另一块奶酪。
以职业年金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不禁让人联想起社会保障在医疗领域的并轨改革。在取消公费医疗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不同名目享受“补充医疗补助”,需自付部分可进行“二次报销”,与公费医疗待遇相当。
但在公费医疗披上“补充医疗补助”的马甲在31省份中的24省实施之后,“公费医疗改革基本完成”的声音已经出现了。可以想见,职业年金若作为并轨改革方式大规模推广,必然会发展为养老领域的“补充医疗补助”。
如此一来,即使现有的双轨制问题解决了,新的养老双轨制将继续保留,只不过它换了一种形式,而其本质仍然是在制造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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