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旷工三天,算不算自动离职?

我有事请假老板不批,于是我这个月旷了三日了,但不是连续旷!算不算自动离职?如果老板不要我了,他有没权利末收我当月工资和压着的一个月工资?知道的,告诉我,谢谢.

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连续旷工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专门的解释,连续旷工的计算必须扣除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只能计算工作日缺勤情况。象您说的这种情况,够不上连续旷工15天,所以不能依据《职工奖惩条例》做除名处理。 提示: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仅适用国有企业,不适用于其他所有制企业,如果你公司不是国有企业,则不必按此办理,既使不够15天,也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在公司规章制度中作出相应规定才行。你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最好不要套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员工的管理办法,而可以改按《劳动法》的原则办理,即不以除名等方式进行,而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即可。我们在给一些企业做内部咨询即帮助企业制订规章制度和相应协议时,发现许多人力资源经理很难摆脱原计划经济下对员工管理的办法,其实,既使是国有企业,目前也有相当大的变化,要把管理方式向有利于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方向来理顺。 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 福建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请示》(闽劳仲办函〔1998〕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1982年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中15天是否扣除休息日(即是否扣除双休日)的问题,连续旷工超过15天,应理解为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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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9
不算要四天才算
第2个回答  2019-06-15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流程:

1、员工按照公司的规定自动办理离职手续,若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2、用人单位方在确认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且无正当理由的,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这一事实行为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的,则需进行以下流程:

1) 应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员工上班,如准备通知信寄往员工的任何地址,保留签收证据,最好使用挂号信。

2) 结清员工工资,并办理好社保手续。

3)保留好员工所有的档案及相关资料,如完备的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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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12-19
要看你们公司的章程怎么规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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