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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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1]。 《红楼梦》可以代表古典小说艺术的最高成就,它继承了《金瓶梅》的网状结构特点,以荣国府的日常生活为中心,并涉及史、王、薛三个家族,以及官府、市井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全景式地展开了四大家族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红楼梦》在流传初期是通过名为《石头记》的手抄本形式流传。流传至今的手抄本仅有八十回(根据有些学者的研究,流传下来的手抄本实为79回,今存手抄本的第80回仅仅是第79回的后半节,被后人割裂,以凑足八十回的整数;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今79、80二回本均为续作混入)。自乾隆年间始,各种关于《红楼梦》的续作纷纷出笼。据有关学者统计,《红楼梦》的续书种类高达百余种,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等。
  概述
  曹雪芹在20世纪初,“红楼梦原作者究竟是谁”这个问题曾经引起中国学界的争论,这个争论至今仍然存 在。但大多数学者取得了共识——《红楼梦》是由曹雪芹撰写和高鹗与程伟元续全的。
  曹雪芹
  曹雪芹,中国清代伟大的文学家,名沾(读做“zhān”),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河北唐山(一说辽宁铁岭,一说辽宁辽阳),大约生于1724年,卒于1763年。曹雪芹在富贵荣华中长大。其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家奴)。曹雪芹的高祖因随清兵入关有功得受官职。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祖父曹寅,父辈的曹颙和曹頫相继担任江宁织造达60余年之久,颇受康熙帝宠信。曹家也因此成为当时财势熏天的“百年望族”。康熙六次南巡,其中四次由曹寅接驾,并以织造府为行宫。《红楼梦》中提到江南的甄家“独他们家接驾四次”暗示的正是这一宠信。雍正初年,由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牵连,曹家遭受多次打击,曹頫被革职入狱,家产抄没,举家迁回北京,家道从此日渐衰微。这一转折,使曹雪芹深感世态炎凉,更清醒地认识了社会制度的实质。从此他生活一贫如洗,但他能诗会画,擅长写作,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致志地从事小说《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写出了这部把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推向巅峰的文学巨著。《红楼梦》以其丰富的内容,曲折的情节,深刻的思想认识,精湛的艺术手法成为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曹雪芹陷于极度的忧伤和悲痛之中,到这一年的除夕(1763年2月1日),因贫病无医而逝世(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和二十九年(1764年)两种说法)(曹雪芹逝于1763年见甲戌本脂砚斋甲午泪笔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入葬费用由好友资助。由于至今尚末清楚的原因,曹雪芹的红楼梦只留下前八十回, 也有人说,曹雪芹也写了后二十八,但是高庙(乾隆)不让它出世,所以,就把曹雪芹写的后二十八毁了,让高鹗代写并把全书定为一百二十回。现存最早手抄本是乾隆甲戌年(1754年)的,但只有不连续的16回。后来又发现了若干手抄本,较重要的如乾隆庚辰年(1760年)抄本,今存78回。这些手抄本都题名《石头记》,并且有署名 “脂砚斋”等人的许多评语,所以又被称为“脂评本”,简称脂本。脂本何以出现并流传,尚有争议。
  高鹗 程伟元
  高鹗:生卒年: 约1738—约1815 清代文学家。字兰墅,一字云士。因酷爱小说《红楼梦》,别号“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祖籍铁岭(今属辽宁),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 程伟元:江苏苏州人,乾隆后期,在京化数年之功,搜罗《红楼梦》残稿遗篇,并邀友人高鹗共同承担“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的编务,三印《红楼梦》。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萃文书屋活字印本《红楼梦》(程甲本)序据张问陶《船山诗草·赠高兰墅鹗同年》诗自注说:“传奇《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一般认为长篇小说《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一说是程伟元与高鹗共同续成,也有据乾隆间萃文书屋本《红楼梦》程伟元“序”及“引言”谈及陆续购得后40回续书残抄本事,认为另有续写之人,程、高只做了修补整理工作。 但无论如何,程高均是红学的功臣,他们对《红楼梦》的传播及研究有着重大的意义。
  作者勘正
  《红楼梦》第一回正文中,将作者归之为“石头”,这自然是小说家言。紧接着又提到,此书经“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早期抄本中的大量脂批则直指曹雪芹就是作者。如甲戌本第一回有批语:“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据一部分红学家研究,脂批还多次说《红楼梦》的故事很多取材于曹家史实,也可作为旁证。由于脂批中透露作批者与曹雪芹及其家族关系紧密,也熟知甚至部分地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因此脂批可以说是曹雪芹作为《红楼梦》作者的最直接证据,但有些派别认为脂批纯属后来者杜撰,不能作为研究证据。 清代诗人富察明义在其《题红楼梦》诗序中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另一位清代宗室诗人永忠作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的咏《红楼梦》诗题曰:“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这大概是除《红楼梦》本身和脂批之外,最早指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明义和永忠都是曹雪芹同时代人,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他们认识曹雪芹,但他们与曹雪芹的朋友敦诚、敦敏兄弟有密切往来,因此他们的说法被认为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但迄今没有在敦诚、敦敏兄弟的文字中找到关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但绝大多数人仍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所著。
  一、贾宝玉
  主人公贾宝玉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他性格的主要特征是叛逆,他的行为“偏僻而乖张”,是古代社会的叛逆者。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拜会。87版贾宝玉他不喜欢所谓的“正经书”,却偏爱于“杂书”,钟情于《牡丹亭》、《西厢记》。他还对程朱理学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认为“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了。”这充分显示出了他是君主专制制度的“逆子贰臣”。 他认为“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在这种骇世惊俗的思想指导下,宝玉终日“在内帏厮混”,并钟爱和怜悯女孩子,钟爱她们的美丽、纯洁、洋溢的生气、过人的才智,怜悯她们的不幸遭遇,怜悯她们嫁与浊臭的男子,失去了圣洁之美。贾宝玉道:“女子出嫁前为珍珠,嫁人后便失去光芒成了死珠,再老便与污浊男子同流,成为死鱼眼了。”他甚至为自己生有一个男子之身而感到无可挽救的遗憾。 在他的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无疑就是与林黛玉的相爱了。这场恋爱,一方面开始于叛逆的性格,另一方面又促使了他的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这是他生命史上最大最重要的叛逆行为。宝、黛不但要求婚姻自主,而且在恋爱中背离了传统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导致了两人的悲剧结局。
  二、林黛玉
  金陵十二钗之首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可能是个神仙,可望不可即, 似乎也是一种姻缘,不想命运如此多作舛,其特点可概括为“凄美”二字。“凄”则主要表现在林黛玉的“身世凄凉、纤弱多病”,“美”则表现在“外在、内涵、艺术”这几个方面。两者相加就构成了林黛玉“凄美”的悲剧形象。 外在之凄美87版林黛玉 初见黛玉,作者并未直接着墨来描绘她的美,而是巧借凤姐的嘴及宝玉的眼来突出林黛玉的绝世美丽。心直口快的凤姐一见黛玉即惊叹:“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而在宝玉的眼中:“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一说: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名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好一个“袅袅婷婷的女儿”、“神仙似的妹妹”!笔至此处,一个活生生的“绝美”黛玉已跃然纸上,这便是林黛玉的“外在之凄美”。 内在之凄美 林黛玉是敏感而善良的。一方面,她寄人篱下的处境让她总是小心翼翼地为人处事,形成了“生怕被人看轻了去”的心态;另一方面,一个兰心慧质的女孩儿的小心眼儿更可以为她增添些“灵慧与可爱”之处,从而使林黛玉这个角色的塑造变得更加生动、有血有肉、感人至深。这正是作者的高明之处,在较大部分的文学作品中,作者们往往对正面的角色作太多的褒扬而使主人公几达神化的程度,这就导致人物的塑造脱离了现实生活变得空泛无趣、毫无动人之情了。 在黛玉的善良方面,我们又可以从她与宝钗相处的文字里边看得出来,尽管两人在平日里为情所累而有些磨擦,而至后来待宝钗“竟更比他人好十倍”,还把宝钗让她“每日吃上等燕窝一两以滋阴补气”当作是宝钗对她的体贴。再者我们还可以从她教香菱作诗“诲人不倦”以及她的葬花之举等事可以看出她内心的善良。事实证明,越到后来“大得下人之心”的不是常“施下人以小恩”的宝钗,而是“以诚相待,什么都不瞒人”的黛玉,其出自本性的善良与坦诚也由此可见一斑。 本是天外飞仙,何故凄凉如是?曹翁笔墨之神,亦在于此,一方面让黛玉“美丽”到极致,一方面又让她“凄凉”而至身死!于是乎,一个跨越无数时空的、恒久的悲剧性人物——“凄美的林黛玉”至此“雕塑”而成,“活生生”站在你的面前,让人为她尽情的感痛伤心,耿耿而不能忘怀。
  三、贾母
  贾代善之妻,出嫁前为金陵世家史侯的小姐。她在贾家从重孙媳妇做起, 一直到有了重孙媳妇。她凭着自己的精明能干,才坐稳了贾家大家长的位置。她喜欢众孙女,溺爱孙子宝玉,从前80回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宝黛爱情的,但高鹗续本中却说贾母并不支持宝玉与黛玉的爱情。她的思想也受到了宝玉和黛玉的影响,有了一些前卫的想法。总之贾母能受到大家的尊敬,说明她的地位也是不可忽视的,她是有能耐的。
  四、王熙凤
  荣府内,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她便是王熙凤。王熙凤的阴毒可谓人人皆知,作为荣府“总87版王熙凤管”,她弄权作势,两面三刀。她用毒计害死贾瑞,又阴谋逼死尤二姐。她生性尖酸刻薄,到最后害了全家。她的个性是泼辣的,文中处处都不忘点明这一点,像她过生日那天,与那鲍二家的媳妇拼命,向老太太求救,足以见得。但毕竟她很能干聪明,荣府上下大小事务都得她说了算,又善于迎合贾母,深得老太太的宠爱。她的根本目的是聚拢钱财,赵姨娘曾说过“这一半家产不叫她搬到她娘家去,我也不是个人。”
  五、薛宝钗
  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 举止娴雅,是当时正统淑女的典范。她恪守妇道,但也对当时的社会抱有一种强烈的批判精神。比如,《红楼梦》第38回,她就作《螃蟹咏》,对当时那些横行无道的官场人物如贾雨村之流,进行了尖锐的讽刺,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对林黛玉与贾宝玉不避嫌疑的警告。而她自己最喜爱的词曲,居然也是一首富于孤愤、具有反叛色彩的《山门寄生草》。传统观点认为薛宝钗“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第40回,在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的时候,宝钗蘅芜苑那“雪洞”一般朴素的室内布置,又引起了贾母的不满,认为是在亲戚面前扫了她的面子。贾母对宝钗,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不像”,三则曰“忌讳”,四则曰“不要很87版薛宝钗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 越发该住马圈去了”。——全是清一色的负面评价。到后来,“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的时刻,贾母命自己所心爱的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纹、李绮辈坐在一起。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宝钗在贾母面前由“受宠”转为“失宠”的重要标志。脂砚斋对于钗、黛写应制诗一事的评语也是:“在宝卿有生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正如她在《螃蟹咏》里所说的“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后来宝玉读到宝钗所作的《螃蟹咏》,也禁不住要为宝钗愤世嫉俗的思想叫好,高呼“骂的痛快”!虽说如此,但宝钗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她的城府。例如王夫人的丫鬟金钏死了,宝钗说“姨娘也不必过于念念于兹,多赏她几两银子便完了。”还有,她在偷听了坠儿和红玉在滴翠亭的话后的应急反应,虽未明说,但看过书都知道,宝钗的城府不浅!
  六、贾探春
  贾探春,贾政与妾赵姨娘之女——她没有黛玉的纤细怜人,没有宝钗的乖巧伶俐,没有湘云的活泼开朗,却有卓超的才干,过人的智慧,深僻的见解,远大的眼光,这些在第五十六回“敏探春兴利除宿弊,识宝钗小惠全大体”中精彩地表现出来了。 王熙凤因病卧床不起,便由探春、宝钗、李纨等人主持家务,此期间,探春查看家中大小账目,发现发放给各个房的月钱和发放给买办的重叠了,便想出了个两全的办法,与宝钗等人商议年里往赖大家去,从赖大家中得到启发,和自家的情况对比,最后提出好的办法,这足以见她的办事能力和才干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素质。难怪宝钗说“真真膏梁纨绔之谈!你们虽是千金小姐,原不知这些事”,而后宝钗又玩笑似的说:“你才办了两天事就利欲薰心,把朱夫子都看虚了?你再出去见了那些利弊大事,越发把孔子也看虚了。”探春闻此言,却一本正经地回答:“你这样一个通人,竟没看见子书?当日姬子有云:‘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如此一番精辟的言辞,岂是一位普通女儿说得出的,非有政治眼光不能矣!她虽为妾生,但处处谋求自己的主子身份,为了得到平等的地位,她不得不与自己的生母赵姨娘割断“天然脐带”,与正室夫人王夫人接上一条“人工脐带”。她不认自己的亲舅舅,却满口叫王夫人的哥哥王子腾为舅舅。其实探春很无奈,在这个“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的贾府,她不得不这样。
  七、贾迎春
  贾迎春是贾赦之妾(早丧)所生,排行为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 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垒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 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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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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