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都将成为呈堂证供,,,”这句话意义何在??

说是保护弱者权利,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但是我辩解“抓错人了”不行吗??

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都将成为呈堂证供。这句话来自米兰达规则或称米兰达警告

原话是在开庭阶段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因此如问题情况,不需要辩解“抓错人了”,如果被告人自知无罪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回答被审问时如实的情况或保持沉默都是赋予权利的。

扩展资料

对于沉默权,不同的国家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同一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对沉默权也可能作出不同的解释。大体来说,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

广义上,沉默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具体表现,即任何人有权决定他愿意说什么或不说什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此,面对其他人或机构的提问,均有权拒绝回答,更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他自陷于罪的问题。

狭义上,沉默权则是专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来自警察和法庭的讯问,有拒绝回答和保持沉默的权利。

根据这种狭义的理解,沉默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有的一项诉讼权利。一般来说,不论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来理解沉默权,各国法律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本文所研究的重点,也主要是上述狭义的沉默权。

所谓“默示沉默权”,是指法律并未使用“你有权保持沉默”之类的字样,但默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提问的权利,通常的立法用语是“对任何人都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而“明示沉默权”,则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任何执法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之前,必须明确告知他有保持沉默而不必回答提问的权利。

正像美国于1966年通过一起判例所确立的“米兰达规则”那样,如果警察或法官在进行讯问前没有履行告知的义务,就会被认为是非法取证,即使取得了当事人认罪的供述,也不能据此认定其有罪。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米兰达警告

百度百科-沉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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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保持沉默和选择开口说话都是你的权力,但是如果你选择开口说话,那么你将为你的话承担法律责任。这个“米兰达定律”只能在美国适用,中国没有选择保持沉默的权力,所以你必须开口说话,否则就有可能受到刑讯逼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22
意义由其他人回答吧,我要指出的是,正确的中文规范用语是“缄默”,港片原版的粤语都是“缄默”,而不是“沉默”。虽然“沉默”的意思都可以,但两个词还是有所区别;“缄默”带有主动性的不表达,“沉默”具有包括主动与被动都可用的宽泛性,比如一个人无话可说之时亦可用“沉默”来形容,而“缄默”可强调当事人在某种状态下有不表达意见之权利。所以,严肃的法律场合应使用精准的规范的词语。
第3个回答  2010-08-24
曾经有个美国人在法庭上认罪并被判有罪,但是他的律师以当值警察未申明被捕之后犯人享有沉默权为由,提起申诉。认为当事人认罪是因为未了解自己的权利,在被逼问等不利于当事人的条件下认的罪。法院判定犯人原来认罪的口供无效。后来逮捕人犯的时候一定要说这句话,不然证词无效
第4个回答  2010-08-24
一般这句话的含义你可以理解为没有律师的什么不要轻易的开口说话。。。
这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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