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列传第五十二柳永传文言文答案

如题所述

北史卷六十四列传第五十二柳庆传

文言文阅读,完成4-7题。

柳庆字更兴。幼聪敏有器量,博涉群书,不为章句,好饮酒,闲于占对。年十三,因暴书,父僧习试令于杂赋集中取赋一篇千余言,诵之,庆立读三遍,便诵之,无所漏。

大统十年,除尚书都兵郎中,并领记室,寻以本官领雍州别驾。广陵王欣,魏之懿亲,其甥孟氏,屡为凶横。或有告其盗牛,庆捕得实,趣令就禁。孟氏殊无惧容,乃谓庆曰:“若加以桎梏,后独何以脱之?”欣亦遣使辩其无罪。孟氏由此益骄。庆乃大集僚吏,盛言孟氏倚权侵虐之状。言毕,令笞杀之。此后贵戚敛手。

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谓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自诬服。庆疑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恒置何处?”对曰:“恒自带之。”庆曰:“颇与人同宿乎?”曰:“无。”“与同饮乎?”“日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沙门乃真盗耳。”即遣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金。

又有胡家被劫,郡县按察,莫知贼所,邻近被囚者甚多。庆以贼是乌合,可以诈求之。乃作匿名书,多榜官门,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侣混杂,终恐泄露。今欲首伏,惧不免诛。若听先首免罪,便欲来告。”庆乃复施免罪之牒。居二日,广陵王欣家奴面缚自告牒下,因此尽获党与。庆之守正明察,皆此类也。每叹曰:“昔于公断狱无私,辟高门以待封。倘斯言有验,吾其庶其乎!” ――(选自《北史•列传第五十二》)

4.对下列句子加点的词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A.好饮酒,闲于占对 闲:空闲

B.昔于公断狱无私 狱:监狱

C.卿钥恒置何处 恒:长久

D.辟高门以待封 辟:开

5.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部表现柳庆“守正明察”的一组是

①立读三遍,便诵之,无所漏 ②言毕,令笞杀之

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 ④沙门乃真盗耳

⑤贼是乌合,可以诈求之 ⑥倘斯言有验,吾其庶几乎

A.①②④ B.②③⑤ C.④⑤⑥ D.②④⑤

6.下列对原文的叙述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柳庆十三岁时,父亲柳僧习让他从杂赋集中抽出一篇文章,长达一千多字,柳庆读了三遍,就能一字不漏地背出来。

B.广陵王元欣的外甥孟氏横行霸道,偷盗人家的牛,还口出狂言;广陵王也派人为他辩解开脱。柳庆当众宣布了孟氏的罪状,当即下令将他打死。

C.一个商人在京城金子被窃,柳庆经过了解,断定盗贼是一个与商人两次一同喝酒的和尚,后来抓到了畏罪潜逃的和尚,追回全部金子。

D.柳庆用“攻心法”让抢劫胡家的盗贼自己写匿名信,提出先自首者可免罪的要求,并假装表示同意,终于捕获了广陵王家奴,将其党羽一网打尽。

7.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幼聪敏有器量,博涉群书,不为章句,好饮酒,闲于占对。

(2)若加以桎梏,后独何以脱之?

(3)今欲首伏,惧不免诛。若听先首免罪,便欲来告。

【参考答案】

4.D 分析:A项闲:同“娴”,熟练、熟悉;B项狱:案件;C项恒:经常;

5.D

6.D 分析:匿名信为柳庆所写:“终于捕获了广陵王家奴”也与原文不符。

7.(1)小时候就聪明灵活的气度,博览群书,不咬文嚼字,喜欢饮酒,擅长应对。

(2)如果把我带上镣铐,难道不想想以后怎样脱掉它吗?

(3)现在想要自首伏罪,又怕难免一死。如果允许自首免罪,就愿意来告发。

【译文】

柳庆字更兴,小时候就聪明灵活有气度,博览群书,不咬文嚼字,喜欢饮酒,擅长应对。在他十三岁时,趁着家里晒书,父亲柳僧习试着让他从杂赋集中找出一篇千字多的文章来背诵,柳庆立即读三遍,就能背出来,一字不漏。

大统十年,柳庆被任命为尚书都兵郎中,并代理记室,不久以本官身份兼任雍州别驾。广陵王元欣是魏帝的至亲,他的外甥孟氏常常横行霸道。有人告他盗牛,柳庆查获实情,即刻下令把他关押起来。孟氏一点也不害怕,竟对柳庆说:“如果把我带上镣铐,难道不想想以后怎样脱掉它吗?”元欣也派人来申辩孟氏无罪。孟氏因此更加骄横。柳庆就召集僚佐属吏,充分地揭露孟氏依仗权势欺压残害百姓的罪状。话一说定,就下令将他打死。从此以后,权贵之家再也不敢胡作非为了。

有一个商人带着二十斤金子京城,寄居在别人家里。他每次要外出,常自已拿着钥匙。不久。锁还是好好的,金子却全部不见了。商人认为是房东偷窃。郡县审讯拷问,房东被迫认了罪。柳庆对这个案子有怀疑,于是把商人叫来询问:“你的钥匙经常放在哪里?”回答说:“常常自己带着。”柳庆问:“你曾与人同住吗?”回答说:“没有。”又问:“曾与人一起饮酒吗?”回答说:“有一天曾经与一个和尚两次饮酒,喝醉后白天就睡了。”柳庆说:“那和尚才是真正的盗贼啊。”立即派人捉拿和尚,那和尚竟带着金子逃跑了。后来抓住和尚,追回了那些金子。

又有一家姓胡的被抢劫,郡县官吏审问追查,没有人知道强盗藏身的地方,邻居被拘禁了许多人。柳庆认为盗贼是乌合之众,可以通过诱骗来捕捉他们。于是他写了一些匿名信,贴在好些官府门上,信上说:“我等合伙抢劫胡家,同伴各种人都有,恐怕终究要泄露出来。现在想要自首伏罪,又怕难免一死。如果允许自首的免罪,就愿意来告发。”接着柳庆又张了一道免罪的文牒,过了两天,广陵王元欣的一个家奴反缚双手到文牒前自首,因此将盗贼一网打尽。柳庆主持公道明察秋毫的事迹,都是类似这样。他常感叹地说:“汉代的于公自称办案无私,开了一道高门等待子孙封高官、坐高车时用,倘若他这话有应验,我大概也差不多吧!”

附录:

【原文】

鷟弟庆。庆字更兴。幼聪敏有器量,博涉群书,不为章句,好饮酒,闲于占对。年十三,因暴书,父僧习试令庆于杂赋集中取赋一篇千余言,诵之。庆立读三遍,便诵之无所漏。时僧习为颍川郡守,地接都畿,人多豪右。将选乡官,皆依贵势,竞来请托。选用既定,僧习谓诸子曰:"权贵请托,吾并不用。其使欲还,皆须有答。汝各以意为吾作书。"庆乃具书草。僧习读,叹曰:"此儿有意气,丈夫理当如是。"即依庆所草以报。起家奉朝请。

庆出后第四叔,及遭父忧,议者不许为服重。庆泣曰:"礼缘人情,若于出后之家,更有苴斩之服,可夺此以从彼。今四叔薨背已久,情事不追。岂容夺礼,乖违天性!"时论不能抑,遂以苫块终丧。既葬,乃与诸兄负土成坟。

孝武将西迁,庆以散骑侍郎驰传入关。庆至高平,见周文,共论时事。周文即请奉迎舆驾,仍令庆先还复命。时贺拔胜在荆州,帝屏左右谓庆曰:"朕欲往荆州,何如?"庆曰:"关中金城千里,天下之强国也。荆州地无要害,宁足以固鸿基?"帝纳之。及帝西迁,庆以母老不从。独孤信之镇洛阳,乃得入关。除相府东阁祭酒。

大统十年,除尚书都兵郎中,并领记室。时北雍州献白鹿,群臣欲贺。尚书苏绰谓庆曰:"近代已来,文章华靡,逮于江左,弥复轻薄。洛阳后进,祖述未已。相公柄人轨物,君职典文房,宜制此表,以革前弊。"庆操笔立成,辞兼文质。绰读而笑曰:"枳橘犹自可移,况才子也!"

寻以本官领雍州别驾。广陵王欣,魏之懿亲。其甥孟氏,屡为凶横。或有告其盗牛。庆捕得实,趣令就禁。孟氏殊无惧容,乃谓庆曰:"若加以桎梏,后独何以脱之?"欣亦遣使辨其无罪。孟氏由此益骄。庆乃大集僚吏,盛言孟氏倚权侵虐之状。言毕,令笞杀之。此后贵戚敛手。

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寄人居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并失之。谓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自诬服。庆疑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恒置何处?"对曰:"恒自带之。"庆曰:"颇与人同宿乎?"曰:"无。""与同饮乎?"曰:"日者曾与一沙门再度酣宴,醉而昼寝。"庆曰:"沙门乃真盗耳。"即遣捕沙门,乃怀金逃匿。后捕得,尽获所失金。十二年,改三十六曹为十二部,以庆为计部郎中,别驾如故。

又有胡家被劫,郡县按察,莫知贼所,邻近被囚者甚多。庆以贼是乌合,可以诈求之。乃作匿名书,多榜官门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侣混杂,终恐泄露。今欲首伏,惧不免诛。若听先首免罪,便欲来告。"庆乃复施免罪之牒。居二日,广陵王欣家奴面缚自告牒下,因此尽获党与。庆之守正明察,皆此类也。每叹曰:"或于公断狱无私,辟高门以待封。傥斯言有验,吾其庶几乎。"封清河县男,除尚书左丞,摄计部。

周文尝怒安定国臣王茂,将杀之,而非其罪。朝臣咸知,而莫敢谏。庆乃进争之。周文逾怒曰:"卿若明其无罪,亦须坐之。"乃执庆于前。庆辞气不挠,抗声曰:"窃闻君有不达者为不明。臣有不争者为不忠。庆谨竭愚诚,实不敢爱死,但惧公为不明之君耳。"周文乃悟而赦茂,已不及矣。周文默然。明日,谓庆曰:"吾不用卿言,遂令王茂冤死。可赐茂家钱帛,以旌吾过。"寻进爵为子。庆威仪端肃,枢机明辩。周文每发号令,常使庆宣之。天性抗直,无所回避。周文亦以此深委仗焉。恭帝初,进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转左仆射,领著作。六官建,拜司会中大夫。

周孝闵帝践祚,赐姓宇文氏,进爵平齐县公。晋公护初执政,欲引为腹心。庆辞之,颇忤旨。又与杨宽有隙,及宽参知政事,庆遂见疏忌,出为万州刺史。明帝寻悟,留为雍州别驾,领京兆尹。武成二年,除宜州刺史。庆自为郎,迄为司会,府库仓储,并其职也。及在宜州,宽为小冢宰,乃囚庆故吏,求其罪失。案验积六十余日,吏或有死于狱者,终无所言,唯得乘锦数匹。时人服其廉慎。又入为司会。

先是,庆兄桧为魏兴郡守,为贼黄众宝所害。桧子三人皆幼弱,庆抚养甚笃。后众宝归朝,朝廷待以优礼。居数年,桧次子雄亮白日手刃众宝于长安城中。晋公护闻而大怒,执庆诸子侄皆囚之,让庆擅杀人。对曰:"庆闻父母之雠不同天,昆弟之雠不同国。明公以孝临天下,何乃责于此乎?"护逾怒,庆辞色无屈,竟以俱免。卒。赠鄜、绥、丹三州刺史,谥曰景。子机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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