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三年了还能回原单位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如题所述

辞职三年了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回原单位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在三年以上的话,用人单位很有可能就没有劳动者的相关资料,是没有办法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用人单位对于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应当保存二年的备查。劳动者是需要与原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才可以。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离职之后,用人单位应当要向其出具离职证明的。离职证明本身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一项凭据,也是劳动者去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一项重要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及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书。还需要在十五天之内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转移。用人单位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相关文本,至少应当保存二年的时间去备查。但是如果劳动者在三年后去原用人单位想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若遇到用人单位失去其劳动者资料的情况也是可以理解的。劳动者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要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调解,询问对方能否在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从而开具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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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0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年以上了,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了劳动者的相关资料,无法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需要和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24
可以和公司协商下,一般用人单位会依法保留员工资料2年,如果3年后去开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如果缺少资料,不开也是合理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追问

那我这样调档案还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是不是有调档函就行了

追答

你要咨询下接受档案的单位。把你的情况说说,如果没有应该也不会难为你的。

追问

哦,我问问吧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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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3-31
公司不会帮助出示证明的,如果你愿意出钱追问

那我这样调档案还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是不是有调档函就行了

追答

档案转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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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3-14
这个具体去沟通一下,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标注清楚,一般企业会保存离职人员信息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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