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怎样处理精神病人

我家有个精神病人,是我老公的弟弟,整天要钱,吃喝,什么事都不做,发病了就打人,现在家里值的都被他偷去卖了,哎,这日子都没法过了,可是我们还年轻,就这样被他折腾下去吗?我们的后代没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父母年级大了还要被他打,给他治病花了很多钱,也没信心再治下去了,要怎么办?社会上还有很多这样的人病人,国家有没有一个好的政策来让这类人生活下去。也让他们的家人可以好好的生活。
去精神病院,他在里面住过两次,每次都是三个月,钱花完了,出院了还是一个样,过几天就犯病,我们是普通的老百性,都在外面打工,家里父母孩子在家,在加上这样一个病人,真是没辙了。

首先,要维护精神病人的人权。精神病人是受疾病侵害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加以欺辱、歧视或虐待。对精神病人的工作和生活应予以妥善的照顾。当疾病得到控制时应对之采取过渡性康复措施,以利逐步恢复原有工作。对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应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对现症患者不能婚配;已经治愈者则应准予登记,但须进行婚前的例行检查;对有明确遗传倾向的重精神病患者则应劝说其节制生育。
为了维护精神病人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国家对伤害精神病人并形成严重后果者,对奸污精神病患者以及唆使、挑动精神病人肇事者均应绳之以法。

涉法,特别是因肇事构成刑事问题的精神病人,须经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权的精神科专家,或医师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其他人士或未经专业训练的医生不得受理鉴定案例。
原则上讲,肇事当时对自身行为丧失辨认能力和丧失控制个人行为能力者,可认定为无责任能力;反之为有责任能力。从精神病类别上看,现症重精神病患者,如患各型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偏执性精神病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者,可以考虑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要做具体分析。以上几种重精神病的缓解期则具有责任能力。对患有发作性的精神障碍者应进行健康调查与有关的检查。确属因疾病发作而肇事或存在意识障碍者应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是一般的饮酒过量引致行为改变或慢性酗酒产生的一时性精神异常,通常不认定为无责任能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07
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造成的对外损害,如果监护人未尽到看管义务,是要对该损害承担赔偿义务的!最好严加看管和约束!
第2个回答  2010-08-07
建议去精神病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10
去保定六院吧,我就是在那看好的,一个月就看好了。只要不断药,就不会复发
第4个回答  2020-06-17
我家弟弟也是一样的 家里都拿不出钱来治疗了 妈妈身体又不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