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租的房子,房东要卖,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这样的!前两个月,我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3200/年,(小县城,租今不贵,见笑了)
这套房子的由另一个租客转租给我。(房子的主人知道,并且同意)
今天有中介来看房子了!说是房东要把房子卖了!现在问题就在于:
1。中介或房东带人来看房子,在租期内,我是否有权利拒绝他们来看房子?或者必须由我同意后方可看房!
2。如果房东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且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我可以向房东要求支付我伪约金吗?法律上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3。如果新房东要求我们搬出去,而我又不愿意搬~~我该怎么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比较急!!!!!求懂的法律人事给予介意!万分感谢!!!!!

首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期内的房屋要进行买卖的,不能影响到房屋承租方的权利。同时还规定,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案中,你的关键问题是转租来的房子房东已经知道并且同意,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实际生活中往往都是因为缺乏证据使得承租方败诉。
1、在你承租期的房子,中介或者房东带人来看房子,应当征得你的同意;你也有权利拒绝他们进入你承租的房子。
2、如果是房东同意转租给你的,并且租赁合同有约定,那么你可以跟房东要求支付违约金。
3、解决这个问题还要看你的租赁合同怎么规定的,并且转租是否经过房东同意。
建议你在跟房东提出要求前,先收集好证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11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也就是说,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你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你不愿意购买,房东出售行为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在房子租赁期间,你有合法使用权,来人看房应尽量采取不影响你正常生产生活的方式,你可与房东具体协商;如果新房东赶你出去,你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金额看双方合同约定或结合你的具体损失来确定。
第2个回答  2010-08-11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的,虽然物权优先于债权,但是有一条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屋主出卖以前你已经租赁了该房屋,则即使屋主卖出房屋,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是你仍然可以在合同的租期内享有租赁房屋居住的权利,合同过期后,你可以与新的屋主协商继续租赁。
但是在同等的条件下,你享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即价格等条件一致的情况下,你可以优先取得购买权,不过看情况您并不想购买。
所以,您没权拒绝别人来看房屋,只有您也想以相同的条件购买该房屋时才可以禁止他人购买,不过卖屋者有通知您要买房的义务。
如果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向房东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得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新房东无权要求你搬出去的,这是违法的,你可以请一个律师帮忙,而且你一定会胜诉的。我觉得没必要,你私下和他说说就可以了,也没有那么不讲理的人的。
第3个回答  2010-08-11
首先,民法里面有一条买卖不破租赁。意思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房东)可以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简单点,就是房东可以卖房子。并且新的房东应当尊重你们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新的房东不可以终止合同,你还是可以一直租到租约期满。所以,房东是可以带人来看房子的(你也不能阻止比人来看房)。新的房东也是不能解除你们之前的租赁合同的。
其次,法律对次承租人(也就是你)的保护是,房东卖房子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你,你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比如说,别人出50W,你也出50W,房东就应该卖给你。
第4个回答  2015-09-17
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在租赁期内你可以继续承租,租金交给新房东。若你也有意向购买此房屋,在同等价位,你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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