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辞职领导不同意的解决办法如下:
1、与领导继续协商,协商成了之后,那么就可以按照约定办理离职手续走人了;
2、如果是在试用期的话,那么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三天后就可以离职走人,不需要单位批准;
3、如果过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是到了时间就可以离职走人,不需要单位批准;
4、如果说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单位的批准。
如果说你按照正常的流程办理了离职手续的话,到时间单位不给你办离职证明,进行社保转移的话,给你造成了损害,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离职可以不通知用人单位呢?
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辞职无须提前通知: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无故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这时候双方僵持不下,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周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员工旷工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事后醒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只要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的,那么是不需要单位的批准的,到时间就可以走人的。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甚至都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走人,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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