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工资公司现在已经注销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属于正常注销,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属于违法注销,可以追究出资人责任要求支付工资。

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一、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二、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三、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注销和设立登记相反,设立登记先要去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注销是需要先注销税务登记再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具体要看你属于国税局管还是地税局管,或者双方共管户
如果是地税局直管户,只需要注销地税的税务登记就可以了。
共管户的话两边是可以同时办理注销登记的,主要系统里没有欠税,发票都已经缴销了或者未领购发票,注销是很快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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