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员工有权保存自己的一份合同。
2. 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各自保留一份变更后的合同。对于集体合同,可以由工会或代表人物保存。
3. 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合同给员工,而是将合同保留在人力资源部门。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4.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将劳动合同交给员工,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保管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错误。
5. 尽管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不交付劳动合同的惩罚措施,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劳动合同并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唯一文件。员工可以结合考勤表、工资条、入职表、工作证、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7. 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一些公司可能会采取措施,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提供给员工一份,以此保留对合同内容的控制权。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合法,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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