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的主要特点包括:
1. 全面性:考虑事物的各个方面、各种属性以及内外部的联系。多角度多方位地分析问题。
2. 发展性:认为事物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之中,关注事物的发展过程和规律。强调质量变化和否定之否定。
3. 矛盾性:认为矛盾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事物内部存在对立统一的矛盾。重视发现问题中的主要矛盾。
4. 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要能反映客观实际,同时又能指导实践。理论和实践是辩证统一的。
5. 主体性:强调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人能动地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
6. 中庸态度:避免绝对化地肯定或否定事物,保持客观理性的中庸态度。承认事物的局限性。
总体来说,辩证思维追求事物的整体性和发展性,在多角度分析问题的基础上,达成对事物本质的理解。这是一种动态的系统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