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旷工离职能领失业金吗

如题所述

有可能领取失业金。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员工要领取失业金,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定期限(通常为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被解雇、合同到期等,而非主动辞职或旷工离职。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因此,对于因旷工离职的员工,若其满足上述其他条件,尤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点,理论上仍有可能领取失业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实际操作中,各地社保部门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界定可能有所不同,旷工离职可能会影响这一判断。
二、旷工离职对领取失业金的影响
虽然旷工离职并非直接排除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可能间接影响员工的权益。一方面,旷工可能导致员工被解雇,从而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另一方面,旷工记录可能对员工的个人信用和职业生涯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其未来的就业和社保待遇。
此外,即使员工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仍需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在申请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失业证明、身份证明等。社保部门将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综上所述:
在苏州市,员工因旷工离职后是否能领取失业金,主要取决于其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虽然旷工离职并非直接排除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可能间接影响员工的权益和未来的就业前景。员工在申请领取失业金时,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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