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会发给献血证。
法律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十五条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四百毫升、三百毫升或者二百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一至两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周;以其他形式献血的,献血量和间隔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