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07
辅警属于公安机关聘用的非编人员,没有编制和警衔,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因此按规定肯定不能以个人身份代表单位单独执法。
除此之外,其他身份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参公例外、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都不能参与执法,这是法律明确的。
关于辅警的执法边界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也作了明确界定,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通俗点说,辅警不能单独执法,要执法也只能在正式民警带领下协助执法。
协警不能行使人民警察的权力,只能配合、协助警察行使法定的权力,本身没有单独的执法权。
协警是由公安局直接领导的据有企业性质,事业管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专业协警队伍。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治安防范,加强外来人口和公共复杂场所、特行行业、重点区域、路段、居民区的整治与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主动发现、检举、揭发各类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打击犯罪,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推动社区管理和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发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