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控制权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如题所述

根据准则规定,在丧失控制权之后,原子公司不再被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但应当将当期期初至丧失控制权日之间的收入费用纳入合并利润表。

丧失控制权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调整分录,

将剩余股权投资由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调整到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其调整分录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投资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其调整分录为:借“投资收益”,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其他综合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合并报表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认为处置收益中有一部分是以前期间子公司实现净利润,母公司而应该予以确认的投资收益,所以这部分投资收益是不应该确认为处置损益的,所以这里要将这一部分投资收益调整为以前期间的,所以这一步叫做对于个别报表的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合并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是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每期都确认投资收益,而个别报表中不确认,在处置时点一次性计入投资收益了,那么在合并报表中就要把归属于以前期间的投资收益调整为未分配利润。

将原投资有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其调整分录为:借记“其他综合收益”,贷记“投资收益”,或做相反分录。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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