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1-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确属夫妻共同们债务,那你们应该共同偿还。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1-16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需要调查债务是否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具有夫妻举债的合意,借条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
对于可以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在离婚案件中处理;
但对夫妻债务是否存在,或对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没有办法判断的,法官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告知当事人另行处理,以保障案外人的债权利益。
如果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法官会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3个回答 2015-01-22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都有还款义务的,祝好运!
请采纳,谢谢你!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为夫妻的共同债权。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而对外形成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共同债权很好理解在此不赘述。共同债务通常来讲,包括两方面: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及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教育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发生的债务。 为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个体工商业、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双方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证券交易活动所负的债务;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以个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虽由一方独自筹资但收益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离婚后的夫妻的共同债务
离婚后的夫妻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夫妻债务(一)
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
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发生纠纷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负担。
要分析为结婚前所欠债务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分别处理:
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