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如何交易才安全?

如题所述

非指定中介带领出售者到交易大厅,指导出售者填写《上市出售登记表》。只要通过交易办公室核查盖章手续,剩下的所有环节都由这些非指定中介来完成。那么,有关规定是如何规范央产房交易的?指定中介机构何时能增多?不要中介机构如何进行房产交易?

央产房上市首批选定三家中介机构代售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央产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央产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交易监管等工作。

按规定,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央产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交易办公室定期公布定点交易机构名单。

实际操作中,交易办公室首批选择了三家中介机构作为指定代理中介。它们是链家宝业房地产经纪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和信一天房地产经纪公司。

据国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央产房上市出售工作的启动是个渐进式过程,交易办公室会根据市场变热的情况,逐渐调整代理中介机构的数量。在第二批指定中介机构产生之前,所有私自代理买卖央产房交易的行为都是违规的,缺少合法性。这样的交易存在不安全的隐患。

日前,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房改办、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中直机关房改办联合颁发通知,明确规定,其他非指定中介机构暂不能承担央产房代理工作。

不要中介代理如何进行交易

据了解,买卖双方如果能自行达成买卖意向,可以不需要申请指定中介的代理。买卖双方可以按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交易。

由上述四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配合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城八区央产房上市自行交易的程序。“出售人已确定交易对象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物业费和供暖费结清证明和《登记表》等材料,买卖双方可自行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远郊区县央产房交易去当地房管部门填表格

据四部门联合通知,远郊区县央产房上市出售时,出售人持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到远郊区县国土房管交易部门,填写《登记表》。远郊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部门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职工所在单位或住房原产权单位提供的职工住房档案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方可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

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中直机关房改办根据《通知》不宜公开上市出售住房的相关规定,向远郊区县由国土房管局提供不宜公开上市出售住房的明细清册。

1.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2.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3.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4.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

来源:北京青年报

赵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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