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部颁规章的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29号)

  《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部颁规章的决定》已经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爱英
2013年12月28日

  司法部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工作部颁规章的决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司法部决定:
  对《劳动教养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办法》等7件部颁规章和其他部颁规章中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规定,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司法部决定废止的有关劳动教养工作部颁规章目录(7件)

序号发布机关名 称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司法部劳动教养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6号1991年8月12日2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司法部令第21号1992年8月10日3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若干制度司法部令第22号1992年8月10日4司法部劳动教养人员守则司法部令第23号1992年8月10日5司法部关于加强劳动教养场所警戒工作的暂行办法司法部令第26号1993年7月30日6司法部劳动教养教育工作规定司法部令第27号1993年8月9日7司法部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司法部令第78号200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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