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无辜惨死,凶手却仅判了3年管教,在其家属的刺激下,母亲做了什么?

如题所述

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在井里发现自己6岁儿子亮亮的尸体,经过警方调查凶手是同村的一位13岁男孩强强,2006年1月3日,当地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向韩浪赔偿亮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15万余元。由于凶手父母过于蛮横拒不理赔,韩浪无奈之下将准备好的硫酸泼向了张家大女儿萌萌的脸上。

案件发生

2016年11月25日,在一辆由圣水峪开往房山梁上的大巴上,爆发一起恶性硫酸伤人事件。当大巴车途径岳各庄车站时,车上一红衣女子赶忙起身,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同车的一对母女。

大部分液体均洒落在邻座一白衣女孩身上,有少量白色液体沾染到其他乘客身上。伴随着液体洒落的同时,众人发出连连惨叫。事后,经警方化验,确定白色液体为化学试剂硫酸。

事情发展

萌萌被送到医院后经过鉴定,她的头部、双上肢、双大腿、左前胸、臀部均被硫酸烧伤,面积达15%,属于重伤。

2007年8月27日,法院对韩浪泼硫酸一案作出判决,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被毁容的萌萌36万余元,赔偿被殃及的无辜者刘某等人12万余元。

法庭上受害者萌萌的父母大声呵斥韩浪,韩浪回应道“你儿子害死我的儿子,你们不赔偿,我就害你们女儿。”

韩浪和张家已经有很深的矛盾了,但是受害者萌萌是无辜的人,被硫酸泼之后,本来开朗的萌萌越来越抑郁,不吃不喝,甚至想要自杀,脸上的伤口疼痛难忍。不知道萌萌现在是怨恨自己的父母还是怨恨韩浪,总之女孩的美貌已经失去。

判决已下,可却久未获得赔偿

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发现自己儿子亮亮不知所踪,着急万分的她找遍整个村镇,也未见儿子踪影。次日早晨,一个孩来到韩浪家中,并告诉她,村东头水井中有一落井男童,不知是否是亮亮。

韩浪十分恐慌,连忙跑到井边,定睛一看,果真是自己儿子。当地警方很快便介入此案,经过调查,马上便找到凶手。凶手是亮亮的一个玩伴,正是镇上张平均家的儿子强强。原来二人玩耍之时发生争执,强强一气之下,便将亮亮掐死,并抛尸水井之内。

由于强强年仅13岁,当地警方便根据相关法律将其收押教育三年。每当想到儿子惨死他人之手,凶手却仅收押教育三年,韩浪内心十分憋屈。基于此,韩浪便将张平均夫妇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裁定,宣判张平均夫妇赔偿韩浪丧葬费15万元。

虽有法院判决书,但张平均夫妇却从未赔偿一分钱。不仅如此,这对夫妇还直接言明,一分钱都不会给,反正自己儿子关了三年后便会出来。韩浪听到此话,内心十分痛苦。

向仇家女儿泼硫酸,铸成大错

韩浪不仅承担着丧子之痛还要承受张家的无赖,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张家打心里不承认审判结果,他们说道:“我儿子前途也毁了,他还得住监狱3年呢,凭什么让我们赔偿?”

张家有条件赔偿但是不赔偿,除此之外还在村里挑衅韩浪,他跟韩浪的再婚丈夫说道:“亮亮又不是你的孩子,你跟韩浪连一个结婚证都没有,你就是她的野男人!”

无奈之下,韩浪计划着报复张家,她觉得既然你害了我儿子,我就让你尝试一下女儿被害的感觉。于是韩浪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狱中的韩浪对萌萌也是非常愧疚,称出狱后努力赚钱给她赔偿。

孰是孰非,已无从谈起。韩浪用硫酸捍卫了自己最后的尊严,宣泄了内心的苦楚,但同时也伤害了他人。张平均夫妇的无赖之举,为女儿赢得了报复。相信经历此事件后,这对夫妇能够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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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母亲将硫酸泼向仇家的女儿。

究竟为何会让一位母亲做出如此举动呢?

婚姻失败,再遇良缘。

有这样一位女子,名叫李莉(化名),她与丈夫结婚后,生活并不如意。丈夫整天抽烟喝酒,无所事事,也不去工作,甚至连儿子都不关心,生病也不照顾。为了自己今后的生活,也为了儿子能有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环境,李莉选择了离婚,带着儿子去往另一个城市生活。

在这里她和儿子租了一间房,也找了一份工作,暂时安定下来,日子越过越好。不久后她遇到了一个很疼爱自己的男人,对儿子也很好,于是他们重新组建了家庭。此时儿子也乖巧懂事,这样的生活让李莉十分满足。

儿子惨死,人生崩塌。

可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 意想不到的灾祸降临到她的头上。

有一天下班后,李莉回到家中,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她赶紧寻找,可却没有结果,于是她只能寻求警方的帮助。一开始警方以为是拐卖儿童的案件,但没多长时间就又有一个人报案,说是在井里发现了一具小孩的尸体。

听到这个消息,李莉连忙往案发地点赶去。只一眼她就认出,被害人是自己的儿子。

据报案人称,这口井当时有井盖儿,上面还压了一块石头,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场人为的谋杀。经过调查发现,凶手就是邻居家的孩子,强强。

凶手毫无悔改,其家属也多次刺激。

强强13岁,在这之前也经常欺负李莉的儿子小亮。这一天强强又来欺负小亮,说他没有爸爸,是野孩子。这一句话激怒了小亮,两人扭打起来。因为年龄的差距,强强很快就压制住了小亮,把他压倒在地上,掐住了他的脖子,没一会儿小亮就失去了呼吸。而强强为了不被发现,就把小亮的尸体丢在了井里,还盖上了盖子放上石头。

虽然强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因为他还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法院判处他接受三年管教,他的父母也需要赔偿李莉15万元。

失去儿子的李莉,并没有为儿子讨回公道,甚至是拿不到应有的赔偿。强强的父母声称家里没钱,要供女儿读大学,可实际上他家里刚买了两台轿车,女儿也快毕业了,没有那么大的经济压力。甚至是强强的母亲还多次嘲讽她,说自己的儿子三年后就能回来,你的儿子呢?

决心报复,两败俱伤。

经受刺激的李莉决定要用自己的方式为儿子复仇,她把目标定到了对方的女儿小萌身上。小萌成绩优秀,独立能干。

这一天她打听到小萌的位置,跟随她上了公交车,将手中的硫酸泼到了小萌的脸上。而小萌虽然被及时送往医院,但还是被毁容了。对此李莉表示她并不后悔,如果有下一次,她会直接把硫酸泼向她的父母。

李莉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且她在公交车上泼硫酸的时候,还伤及了其他无辜的路人。数罪并罚,被判处了13年有期徒刑,及数十万元的赔偿。

而此时李莉已经怀有身孕,按照法律规定,她在怀孕期间不会坐牢,但她却毅然决然地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去接受自己的惩罚。

笔者寄语:

这位母亲被心中的仇恨冲昏了头脑,无法排解。她宁愿以自己一个孩子的生命为代价,也要去为儿子复仇,这是她的无奈之举。

这位母亲在失去儿子的同时,还要经受凶手一家的刺激,她实在是绝望了吧。不过无论如何她去报复小萌的行为,也是不对的。我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律能给予最公正的裁判。

第2个回答  2022-04-09
这也是她唯一能做的吧!没有了一切的人会关心自己和对方全家的死活吗?只能说幸好他是个女人,要是男人报复起来,问一下对方家里能活几个呢?有些事都是有因果的,法律你赢了,现实中就赢了吗?一个不畏生死的人很可怕的
第3个回答  2022-04-11
你让你家孩子长这么大,你就该感谢人家的菩萨心肠。还敢胡说八道,就是个母亲,但凡有个男人动手,怕是会灭门的。
第4个回答  2022-01-27
最终选择报复对方,替儿子报了仇,毁掉了,自己,毁掉了一个无辜的小孩,让两个家庭陷入到万劫不复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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