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基金在发行时会在合同里写明:预警线和平仓线。
也就是说,当基金跌到约定的净值时,触发预警线,此时基金一般会降低持仓比例。如果继续下跌,也会触发平仓线,直至清盘。
行业内一般在净值低于0.7时会清盘,也就是说一只基金最多亏损30%,不会亏完。
拓展资料:
开放式基金需要清盘的情形
(1)根据基金契约或
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台湾规定,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之终止事由,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依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之约定。
(2)持有人大会或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英国规定,经特别决议通过,开放式基金可以清盘。香港开放式基金的清盘也需要持有人大会作出决议。
(3)主管机关取消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情形:
①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书面申请。英国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授权董事向金融服务局(FSA)申请取消授权,在FSA同意的情况下,开放式基金可以清盘。
②设立不当或变得不当。如荷兰规定,如果发现原设立申请的材料不正确或不完全或由于情况变更使得同等条件下设立申请将被拒绝,
财政部可以取消许可。
③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再具备法定的条件。如韩国规定,在委托会社(基金管理人)被取消业务资格、解散等情况下,而又未被财务部长官命令移交的情况下,可以废止信托契约。
④基于公益或受益人的利益。如台湾规定,基于公益或受益人利益,以终止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为宜者,证管会得命令终之。
基金清盘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
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2、存续期间,基金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者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宣布基金终止;
3、基金经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
4、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
5、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消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管理人,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机构承接其权利和义务;
6、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消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本基金的托管人,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托管机构承接其权利和义务;
7、由于投资方向变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消;
8、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基金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