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肯迁走户口怎么办?

如题所述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登记条例瞳》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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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2
那也要看原因啊,如果对方没有房子,他怎么牵走呢?你给她买房子吗?
第2个回答  2020-05-12
一日夫妻百日恩。
沟通解决为好。
如果对方确有困难,
暂时不迁也没什么吧!
第3个回答  2020-05-12
离婚后户口问题可以这样做:1、户口可以在一家,因为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你们可以还是一家人(如果离婚时约定户口必须不在一起外,其他情况户口可以)。2、你们两个分户,也就是,把你们的户口按照子女的意愿分户,子女可以以和你,也可以和她。3、她把户口切到原籍,但是必须原籍同意。4、她把户口迁移到当地的集体户。5、他不愿意迁移户口,你可以自己把你的户口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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