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服药制度

如题所述

一、携带与登记

(一)幼儿在出现感冒、流鼻涕、咳嗽等轻微身体不适的情况后,经正规医院诊断确诊幼儿无传染性疾病、无高烧的情况,且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时,家长可为患儿携带符合国家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口服药品来园。

(二)原则上不接收抗生素类药物,如有特殊需求,需向家长索要处方留存,并让家长详细填写服药单,不接收家长自制或没有厂家标识的中成药或汤药。

(三)药品登记中应注意事项:家长须在服药单上认真填写幼儿姓名、所带药品名称、服用时间、服用剂量、服用方法及服药注意事项,并向当班老师交代清楚。

(四)服用方法不清楚的,老师给家长打电话询问确定后再给幼儿服用。

二、自带药品的存放管理

(一)家长认真进行药品登记后应亲自将携带药品包好后交到当班教师手中,不得委托他人及幼儿带药。

(二)当班教师接收药品时要认真检查药品,并与家长双方共同核对,确定无误后,再放入规定的地点。

(三)交接班时,当班教师要做好药品服用的文字记录并签字。

(四)每名幼儿只带早晨和中午的药量,晚上离园前,当班老师清理药袋。

三、自带药品的服用

(一)原则上主班教师或保健医为指定喂药人。

(二)严格按照家长的服药登记说明为幼儿服药,服药前认真做好"三查五对"工作,("三查"即查服药登记单上的姓名药名,药袋上的姓名药名,呼叫幼儿姓名;"五对"即与服药登记单对幼儿姓名、药品名称、药品用量、服用方法、服用时间)确定无误后方可服用。

(三)服药期间注意事项

1、教师了解掌握用药常识,如健胃药物宜饭前服用、对胃粘膜有刺激的药物宜于饭后服用;磺胺发汗药物服后多饮水;止咳药物服后不宜立即饮水;易过敏的药物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服药期间,不适宜让幼儿喝牛奶和绿豆汤。

2、各班要指定专人喂药,明确责任人,并定期进行培训。

3、服用中、西药需间隔30分钟喂服。

四、服药后的观察:

注意观察用药反应,要观察幼儿面色有无潮红、皮疹、口唇有无紫绀、睡眠有无盗汗、大、小便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同时向保健医汇报处理。

五、其它事项

服药幼儿离园时,教师要与家长交待幼儿用药后的情况及幼儿在园的精神状况,让家长对幼儿的病情做到心中有数,家园携手共同促进幼儿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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