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怎么走流程

如题所述

一、行政诉讼程序具体是:
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二、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
1、首先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明白以下几点
(1)行政诉讼是有受案范围的,不是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2)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3)行政诉讼的提起是有法定期限的。
2、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原告要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要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明确的事实根据;
(4)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3、受理阶段。在该阶段,法院要对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4、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在该阶段,主要是各种诉讼文书的提交和发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法院要组成合议庭,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2)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材料,法院再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
(3)法院为诉讼进行其他准备工作。
5、开庭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重点是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的审理形式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到场)。
6、判决阶段。经过审理,法庭查明了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注意,行政诉讼一般不以调解结案,但行政赔偿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判决有以下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引起二审。
7、执行阶段。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行政诉讼该如何向法院诉讼
行政诉讼向法院诉讼的流程:行政机关作出的薪给侵犯到相关公民或者组织时,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写起诉状,整理好证据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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