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限高令限制的人员能否通过港澳通行证进入香港

如题所述

不可以,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皆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除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外,还将被限制出境。

1、具体来说,法院可宣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护照等出境证件作废,并禁止新办,有效期5年。被执行人执行到位后可解除相关限制,文件报备公安出入境部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扩展资料

限高令限制出入境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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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2
被限制高消费的,一般同时会被限制出境。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9-12-03
你自己的话那肯定万万不可能了,这种情况表示同情,只能找有能耐的第三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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