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金额小于开出发票金额,如何账务处理?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8213.40元,客户付款8213.14元,少付了0.26元,我们怎么做账务处理?

先通过应收账款户,缺款用‘坏帐准备金’补平,或转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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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9
收到的金额小于开出发票金额,这种情况会出现在超市中,例如发票35.54元,实际收到35.50元。此时收到现金属于正常现象,如果单个商品出现差价,应该记入管理费用。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两种处理方式:
1、不予处理,应收账款余额为0.26元;
2、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做坏账处理,转入“营业外支出”追问

1.如果不予处理,应收账款就一直挂着0.26元,何时再转出?转出需要怎样的分录?可不可以直接做到财务费用?年底再结转财务费用?谢谢!

追答

转出时间自己把握,也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追问

嗯,我觉得也应该这样做,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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