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筹建的公司,开办费是入管理费用还是先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两者在账务处理上有何区别?

如题所述

新筹建的公司,开办费是通过长期待摊费用,不能计入管理费用,,因为如果作为管理费用就不存在摊销了而是一次性计入成本的,不符合企业开办的规律,同时作为管理费用入账,会造成企业初期成本过大,会计核算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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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开办费既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按照新税法规定,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两者选其一,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两者区别在于,前者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当期利润影响较大;后者按照不低于3年直线分析,对于当期利润影响相对较小。
第2个回答  2010-08-16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期间。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现就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业务处理阐述如下。
在《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将开办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企业会计准则》则将开办费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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